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示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3-05-26 16:14: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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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7号)和《周口市财政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8号),下达淮阳区、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鹿邑县、项城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计24935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8号)。

三、衔接资金分配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9366 

 


  

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本次下达

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周口市合计

24935

15110

9825

淮阳区

2952

1830

1122

川汇区

547

232

315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54

193

261

扶沟县

2060

1280

780

西华县

2546

1500

1046

商水县

2805

1767

1038

沈丘县

2810

1770

1040

郸城县

3050

1861

1189

太康县

3751

2319

1432

鹿邑县

1901

1111

790

项城市

2059

1247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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