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周财预农〔2022〕12号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2-05-12 18:05:1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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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农〔202212号)要求下达淮阳区、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鹿邑县、郸城县、沈丘县、项城市202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00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农〔202212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关于下达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下达金额

备注

周口市全市

5000


淮阳区

696


川汇区

7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


扶沟县

470


西华县

566


商水县

574


太康县

817


鹿邑县

272


郸城县

663


沈丘县

587


项城市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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