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公示
周财预农〔2022〕39号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2-12-07 08:12: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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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39)要求下达淮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川汇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鹿邑县、项城市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计57195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39)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周口市全辖合计

57195

周口市小计

8309

淮阳区

7860

示范区

113

川汇区

336

省管县小计

48886

扶沟县

5507

西华县

6516

商水县

6629

沈丘县

6686

郸城县

7636

太康县

9273

鹿邑县

2686

项城市

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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