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和支持周口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 (暂行规定)的通知
周政办〔2022〕59号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2-08-23 17:55: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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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支持周口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5日

 

周口市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快推动我市省级创新高地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和支持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顺应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趋势,标准化建设周口智慧岛双创载体,着力构建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推动各类高端要素资源集聚,提供从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全流程服务,建立“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形成一流的创新生态小气候,将周口智慧岛建成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科创空间和初创企业、科创团队创新创业孵化器,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区、未来产业先行区和创新创业引领区。

(二)功能定位。按照“三空间二平台一示范”功能定位,把周口智慧岛打造成初创企业、科创团队的集聚空间,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的集聚空间,科创人才的集聚空间,贯通政、金、科、产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科技金融产业的撮合平台,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的示范区。

(三)建设路径。按照“打造样板、标准推广”原则,复制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建设标准模式,通过引进和培育市场化运营主体,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推动周口智慧岛加快形成自我盈利和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化模式。

(四)发展目标。2022年年底前完成周口智慧岛建设。2025年,建成2个以上智慧岛“双创”载体,培育4家上市企业,引进培育20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形成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的创新生态小气候。

二、强化顶层设计

(五)建设规模合理适度。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高质量发展”原则,用地布局集中,规模和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坚持核心带动、集聚辐射,以大数据产业园为核心布局建设周口智慧岛,规划占地500—1000亩,其中主要功能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集团,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六)管理体制灵活高效。按照“政企分开、管运分离”原则,构建周口智慧岛管理架构。

1.实行理事会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管委会+专家委员会+市场化运营公司”的架构体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理事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及运营团队、机构代表和咨询专家等组成理事会,作为周口智慧岛建设、运营、管理决策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理事会章程和运营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2.明晰责任分工。理事会下设管委会,依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建周口智慧岛管委会,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社会事务管理等。(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3.强化运营能力。采取公开选聘或者依托周口智慧岛管委会与引进企业共同组建等方式,成立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公司,主要负责智慧岛开发建设、资本运营、专业化招商、市场化服务等,相应赋予土地一级开发、产业落地准入、长期运营管理等权限。加强与启迪科技服务公司等企业沟通对接,引进企业正式落户周口智慧岛后给予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投资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七)产业发展路径明晰。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有明确的发展方向,4 类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不低于岛内产业增加值的70%。大力引进培育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网络安全、大数据、互联网等相关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周口智慧岛打造研发、设计、中试、孵化等高端产业链完整的新兴产业聚集区、未来产业先行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双创基础支撑有力。拥有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科技创新型和科技服务型企业,积极引进一批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创新平台等高水平研究机构,以周口科学院建设为依托,布局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级开发区、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河南省智能锅炉制造业创新中心、河南金华夏建工集团、河南四方药业等一批研发机构、研发平台集聚智慧岛。加快推进周口农科院、河南省聚乳酸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入驻周口智慧岛。积极对接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刘中民院士、广东省中医院李俊副院长,加快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周口智慧岛建立。建设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平台和“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积极打造可共享的技术中试和检验检测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科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配套服务能力突出。建设科创团队和初创企业“拎包入住”办公区,天使、风投、创投等基金机构集中区,信息发布和路演区,洽谈会商、论坛讲座、商务活动区,与科创人员、高端人才需求相匹配的生活服务区,各类中介机构和时尚消费区等功能区,以浪潮、三川云汇为龙头带动,吸引科技创新企业、高端人才入驻周口智慧岛创业发展,提供“空间+孵化+基金+服务+生态”的双创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树立“项目为王”导向,充分发挥周口智慧岛运营公司专业化招商优势,全面推进项目招商、开工、建设,加快引领型企业和创新项目引进落地。以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不断提升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申请专利数量,打造国内外驰名商标和品牌,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大数据产业园、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市农科院为龙头,建设周口省级乃至国家级种业创新实验室,持续提升我市小麦、大豆及玉米的种子研发水平;以中国塑料制品之城为依托,以金丹乳酸、益海嘉里、银丰塑料为龙头,加快推进建设国家级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集群;以乐普药业、四方药业、巨鑫药业为龙头,建设省级乃至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凯旺电子、耕德电子、富士康为龙头,打造省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推进创新主体发展。加快推动周口智慧岛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逐步形成以创新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瞪羚”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体系。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壮大创新企业主体,力争到2025年培育引进创新龙头企业2—3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政策措施

(十二)加强金融支持。支持周口智慧岛运营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十四五”期间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按照发债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在省级补助资金基础上,由市、县两级共同负担;对符合条件的融资产品按照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公司最高100万元补助(省级),支持入驻周口智慧岛的企业上市挂牌,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对入驻的小微企业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高周口智慧岛内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支出由当地财政承担。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基金在周口智慧岛注册。积极争取省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引导基金对周口智慧岛重大建设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周口银保监分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政策引导。周口智慧岛完成目标任务、通过省考核后,在省级财政奖励5000万元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00万元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周口智慧岛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探索新型产业研发用地支持政策,建设人才公寓、青年公寓按需定向配置给周口智慧岛使用,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统一运营管理。坚持依法供地,在周口智慧岛内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指导周口智慧岛在创新平台、公共设施、科研教学、中试示范、创业创新等方面用好用足产业发展用地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四)强化平台支撑。支持在周口智慧岛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国家级、省级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在争取省财政最高200万元奖补支持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补支持。对入驻周口智慧岛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在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平台50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平台的,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在周各高等院校、高职高专在周口智慧岛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生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与周口智慧岛互助合作,引导高校科技成果在周口智慧岛转移转化,实现生产、教学、科研、培训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十五)强化人才保障。支持周口智慧岛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归雁工程”双创基地、“周口一家人”服务云平台,引入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先申报周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对入选人员给予相应的技术津贴。统筹强化在优质医疗和教育资源、家属安置、人才公寓、配偶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吸引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周口智慧岛创新创业。凡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入岛创新创业的,可按现行政策在科技创新研究机构继续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对引进的不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使用专项事业编制。支持周口智慧岛引进创新创业类人才(团队)项目,符合我市人才认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六)优化发展环境。将入驻周口智慧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范围予以支持。将入驻周口智慧岛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探索将“一对一”的银企服务模式拓展为“一对岛”的银园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周口银保监分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四、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级统筹、市级主体、省市协同”的智慧岛建设推进体系。周口智慧岛理事会统筹推进智慧岛建设,协调解决规划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大事项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十八)规范建设管理。按照省建设标准和申报认定制度,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岛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智慧岛建设运营标准进行初步认定,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争取2022年12月底前获得省认定、命名和授牌。

(十九)强化管理考核。建立周口智慧岛动态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实行台账式管理、周报制推进,切实掌握建设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

附件:周口智慧岛理事会成员名单

 

 

 

周口智慧岛理事会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智慧岛省辖市全覆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周口智慧岛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智慧岛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长:吉建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理事长:岳文华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路培果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马剑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长:张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郝四春  市投资集团董事长

副秘书长:董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事:王富生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张颖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志刚  市财政局局长

李宗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建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宏伟  市商务局局长

时乃立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洪纲  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牛正田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韩玉林  市农科院副院长

马金岭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授、博士

   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主任

田华伟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创业导师

王富强  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

理事会下设周口智慧岛管委会,管委会依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架构组建,负责周口智慧岛建设相关工作,张晓同志兼任周口智慧岛管委会主任。

 

支持周口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

(暂行规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周口智慧岛建设,制定以下政策。

一、对入驻周口智慧岛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支持,对岛内新批建的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周口智慧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对岛内聚焦新兴产业关键领域、高端环节布局建设和引进共建的重大专业化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周口智慧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入驻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对入岛新认定的省级中试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入岛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入岛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团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周口师范学院、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与科技企业在周口智慧岛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五、支持周口智慧岛内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对在科创板等成功上市的岛内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等时间节点给予奖补。支持优先将周口智慧岛内优质企业纳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周口智慧岛培育骨干创新型科技企业,对入岛首次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入驻周口智慧岛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财政按政策规定予以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八、对入驻周口智慧岛的企业,落实研发补助政策,按照省核定的金额省市(县)分级负担1:1的比例配套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九、支持对入驻周口智慧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免房租或租金补贴。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智慧岛创业,按规定享受保留编制、职称评定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十、按照产权不变原则,市级人才公寓100套定向提供给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统一管理运营,先期可采取租赁周口昌建公寓等方式建设人才公寓,用于周口智慧岛人才引进。对有意购房的高层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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