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20日
全市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2年度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市领导任组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统计、教育体育、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专班,统筹安排部署全覆盖工作,协调解决全覆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设立专班办公室,强化协调联动和统筹督导,将全覆盖工作纳入“万人助万企”活动一体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完善协调机制,充实专班力量,做好本辖区全覆盖工作落实。2022年9月30日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65%以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二、完善研发机构
对未建立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积极帮助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建立完善内设研发机构。企业要发挥研发主体作用,设立由1名企业负责人具体负责、3名以上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部(技术部),制定研发部门、研发人员工作制度,列支专项研发经费,原则上每年10万元以上。加强研发人员培训,购置必要科研仪器设备,按照《周口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市级研发机构标准及程序的通知》(周科〔2022〕31号)要求,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即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场核验,及时向市科技局申请备案,市科技局审核下发备案文件,确保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近期内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管理规范、绩效良好、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优先升级为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
三、谋划研发项目
加强项目谋划,帮助企业围绕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和客户需求,认真梳理关键技术突破、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等,进行论证分析,开展研发项目设计,完善项目手续。多种方式开展研发活动,根据企业研发能力,可以自主研发,也可以委托研发、合作研发。要重视依托龙头骨干企业的研发机构,解决产业链内企业研发需求。可以与省内外、市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科技创新合作,购买研发服务。培养企业内部研发人员,做好研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推进研发项目实施。2022年,全市实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项目达到200项以上,围绕周口主导产业组建6—8家市级产业研究院,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达到300项以上,科技重大专项达到50项以上。
四、抓好培训辅导
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专班,要组织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专项培训方案。聚焦关键环节,围绕“四有”目标,重点开展研发机构设立、研发项目设计、研发活动开展、研发费用记账、研究活动入统、税收政策享受等方面的专题培训辅导。指导企业强化研发管理,科学规范建立研发费用会计科目和研发费用专账;高质量完成研发活动年报、财务状况月报、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等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确保企业做到应统会统、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财务(统计)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科技服务公司等专业机构,帮助企业培训财务人员、完善研发费用账目、健全研发制度。对按要求完成年度研发费用统计任务的规上工业企业数据填报归集人员,由县(市、区)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四上”企业培育入库激励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22〕10号)要求给予奖补。
五、强化创新引领
实施龙头企业树标引领行动,支持骨干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创建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研发平台,承担国家、省、市和各个企业研发项目。2022年,力争建设国家、省高能级研发机构(平台)20家以上。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以共同利益为纽带,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以上。
六、加强督导考评
市政府建立月例会制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进度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县(市、区)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2022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先进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导致落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周口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规上工业企业研发项目设计和研发经费统计指导要点
3.2022年度前三季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周口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梁建松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韦 刚 市科技局局长
张颖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崔 林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郭 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董 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新星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皇甫显丰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季永云 市教育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王米亚 市税务局二级高级督办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韦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项目设计和研发经费统计指导要点
一、企业如何计划研发项目
研发项目是一切研发活动的基础。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等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研发平台认定都需要研发项目为依托,后续的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研发成果也都是通过研发项目获得。
(一)哪些事项属于研发项目
企业开展研发项目主要目的是获取新产品或新工艺技术。
1.新产品开发:针对现有产品在市场上的表现情况,以及与竞品之间竞争优势的对比,或针对市场的发展需要开发新的产品。
2.产品升级:通过针对产品市场情况、客户使用情况以及与同类产品的对比,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获得性能、质量等方面的提升,使其提升竞争优势。
3.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针对产品性能、质量以及生产成本等方面的不足,进行产品结构、性能,生产加工装置、技术及工艺进行研究改进,实现产品在质量、性能、生产效率以及生产成本等方面的提升,形成竞争优势。
(二)企业研发项目如何立项
1.明确研发方向:研发项目的立项一切基于企业产品,研究方向是为解决企业产品本身结构、生产工艺、技术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困难或者不足。
2.确定项目名称:研发项目名称体现研发方向、研发对象、核心技术水平及所采用的核心技术内容、方法。项目名称最好不要含有“生产线、技改、改造、推广、年产、打样、翻新、产业化、示范”等字眼。
3.编制项目立项书:项目立项书一般应包括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项目参加人员、项目经费预算等内容。项目立项书没有统一的文本格式,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制。
4.下达项目立项通知书:项目立项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后,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下达项目立项通知书。
二、企业研发经费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仪器或所用设备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就应该在企业会计账中设立研发开发类会计科目,并按照研发项目名称设置“研发支出会计账或辅助账”,核算研发项目概算费用。对研发项目所支付的费用设置单独的明细账,用于详细记录研发费用的支出明细,即研发费用归集。
(一)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
1.经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人员出勤记录、工资分配表、项目直接投入汇总表、领料单、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分配汇总表及相关的费用支出凭据。
(二)研发费用归集的办法
1.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对象主体和产生流程。研发费用发生的核心主体为研发部门,费用发生应经由研发部门归集。
2.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加总计算的。
3.明确研发费用归集边界,制定公共费用分摊标准,准确归集各研发项目的支出,特别是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仪器设备、场地、水电气暖等公共费用的归集和各项目之间的准确分摊。分摊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三)研发费用归集的好处
1.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及申请各级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的前提和必备条件。
2.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享受研究开发费用财政补助政策。
附件3
2022年度前三季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任务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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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前三季度目标任务数 |
1-4月份目标任务数 |
5月份目标任务数 |
6月份目标任务数 |
7月份目标任务数 |
8月份目标任务数 |
9月份目标任务数 |
企业数量(家) |
企业数量(家) |
企业数量(家) |
企业数量(家) |
企业数量(家) |
企业数量(家) |
企业数量(家) |
|
全 市 |
1053 |
301 |
174 |
164 |
158 |
128 |
128 |
川汇区 |
60 |
20 |
10 |
10 |
10 |
5 |
5 |
项城市 |
125 |
35 |
20 |
20 |
20 |
15 |
15 |
淮阳区 |
85 |
25 |
15 |
15 |
10 |
10 |
10 |
西华县 |
75 |
20 |
15 |
10 |
10 |
10 |
10 |
郸城县 |
120 |
30 |
20 |
20 |
20 |
15 |
15 |
沈丘县 |
95 |
30 |
15 |
15 |
15 |
10 |
10 |
太康县 |
95 |
30 |
15 |
15 |
15 |
10 |
10 |
商水县 |
95 |
30 |
15 |
15 |
15 |
10 |
10 |
扶沟县 |
80 |
25 |
15 |
10 |
10 |
10 |
10 |
鹿邑县 |
200 |
50 |
30 |
30 |
30 |
30 |
30 |
经济开发区 |
20 |
5 |
3 |
3 |
3 |
3 |
3 |
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 |
3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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