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研究制订公路、内河、运输等方面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公路、内河运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订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三)负责路政、航政、航道、车站、码头、渡口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保证国家战备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组织重要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路、内河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交通行业各种规费的稽征。 (六)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交流,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组织领导局属单位的劳动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总结、交流交通生产、管理、建设等方面的经验;负责协商和征订各兄弟单位、邻省之间有关交通运输和交通建设项目的协议。 (九)负责全市交通系统的涉外工作,负责对经济技术合作、经济贸易、引进外资、开展国际间交通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制订全市交通科研的长远、近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大科技开发,传递交通管理、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推进行业科技进步。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投资、信贷、外汇和其他交通行业有关的经济政策。 (十二)负责管理局属各类学校,制订并实施职工教育计划。培养交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局机关作风建设、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人事和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干部、人才交流。负责机构编制的管理和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交通科技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教育工作,负责行业干部和技术工人培训、考核。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管理及市交通技校的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 3、行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催查办 、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工作。组织交通行业综合调研工作和起草局的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医疗、老干部后勤保障等工作。 4、计划统计科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发展战备研究和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和综合平衡公路、内河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招商引资、交通扶贫、设备综合管理工作。 5、财务科 组织制订交通行业有关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交通规费和专项资金、财会预决算、全市交通基建项目资金与贷款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会人员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提高。 6、交通法规科 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负责行业政策研究和立法的组织协调事宜。管理交通行政复议工作。检查监督交通运输经济政策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实施。受理行政赔偿申请,负责法规规章解释,管理交通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业法制教育。依法对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7、安全科 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航运生产(包括全市80多个渡口)安全。负责市直交通系统的综合治理和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检查指导下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审计科 依法对全市交通系统的规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指导下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宣传审计法规、培训内部审计人员,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