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职能

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职能,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加强规划、组织有关人口问题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将避孕药具、医疗器械订货等具体事务和对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交由直属单位承担。

二、职责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检查并指导各县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站的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编制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编制计划生育的药具计划,指导、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计划外生育费等经费的征收使用情况。

(六)指导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实施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七)指导有关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完成市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信息、保卫等机关行政管理事务。

(二)计划统计科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各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统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

(三)科学技术科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宣传技术服务网络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医学鉴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

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制订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规划,联系人口学会的业务工作,协同有关社会团体开展人口理论研究。

(五)财务科

负责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营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审计,安排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指导计划外生育费等款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的具供应与管理。

(六)法制信访科

负责检查督促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起草全市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指导计划生育实施三结合,负责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负责全市群众来信来访及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重大问题的立案、查办、审结、回访、归档工作,负责查处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违记、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与公安、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配合,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计生委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做好机关退(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