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信访局

 

主 要 职 责

市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具体主管和承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人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接受群众监督,维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同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

3、向各县、市和市直各部门交办有关信访案件,索要处理结果。

4、检查、指导各县、市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并组织交流工作经验。

5、协调处理跨市、部门和单位之间的重要信访问题。

6、综合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7、负责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服务。

8、负责人民群众建议的征集和处理工作。

内 设 机 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来往接待,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人事和老干部工作。

2、综合调研科

负责日常公文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向领导反映信访信息和工作动态;负责全市信访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基层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负责信访干部的培训,目标管理的落实,数字统计、上报、编发《信访反映》等。

3、办信科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从群众来信中筛选重要信息,综合分析来信情况,输人民群众建议的征集和处理,监督检查各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对转办群众来信问题的处理,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负责集体上访的接待,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赴京、省和来市的集体上访,排查分析不安定因素,做好超前工作。

5、负责催办查办上级机关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及自立案件;监督检查各县、市和市直机关单位对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