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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职工医保退休缴费

咨询时间

2024-07-22 18:46:26

处理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7-25 16: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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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周口的退休工人,请问医保交费多少年退休后就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医保。2012年周口医保局有个最低缴费男30年,女25年还执行吗?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缴费年限问题,目前周口市城镇职工遵循《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周政〔2011〕59号)文件精神,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2001年1月1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累计年限,期限必须满15年。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须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次性足额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实际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