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202408121233045】消费者权益
来源: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24-08-12 09:39:3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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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在太康县谢安路地下步行街美甲美睫店铺花25元购买的麻药膏,购买使用后发现是劣质假冒产品,诉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12345热线接到此件后,立即将此件转交太康县调查处理。

经调查,已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赔付反映人500元。

经工作人员回访,反映人称问题已解决,表示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唐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