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人民餐饮消费安全,市食药局自2016年12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基本实现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杜绝使用亚硝酸盐的现象。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市食药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要求全面检查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不留隐患和死角。
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进一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禁止购买、储存、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及亚硝酸盐;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盐必须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严禁购买私盐,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并深入地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检查。在此次专项清查活动中,共 查经营餐饮单位760家,下达责令整改文书13份,监督抽检样品150份。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为广大餐饮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