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史志馆是全面展示周口市情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作为2020年中心城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市民热切期盼。为进一步充实馆藏文献史料,充分展现我市历史人文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相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周口史志馆馆藏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及重要事件、重要荣誉等方面的文献、实物、图片及音像资料,以及国内外各级各类方志成果。
二、征集内容
(一)地方志、年鉴
1.与周口有关的旧志资料,包括地域内历代的府、州、县志及通志等;
2.周口境内的新方志,包括各县市区志、乡镇志、村志,以及行业志、部门志、企业志等;
3.周口区域的县市区、行业、部门、企业年鉴;
4.周口区域之外的志书、年鉴。
(二)历史文献
1.与周口有关的诏书奏折、典章法规、官民文契、碑铭拓片;有关周口地区建置沿革、区划变动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告示、报告、公告、通告等;
2.历史名人电文、手稿、书信、手札等;
3.名人墨迹;
4.周口区域的古籍孤本、善本、抄本及各类书籍,家族谱牒、家史、影、案等史料;
5.各类生产生活票证(劵)等;
6.其他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
(三)地情资料
1.反映周口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的各种图表、文字、照片、影音资料;
2.记述周口历史发展的报刊、图书、照片、影视资料等;
3.反映周口地区风土民情的资料,如集市、庙会、节庆、方言俗语、民谣谚语、戏剧、轶闻的文字、图片、影像和实物等;
4.反映周口人民生活环境变化、生活方式变迁的图片、影像资料;
5.反映周口市境内人文自然遗产的摄影作品等。
(四)人物资料
1.周口历代名人传记、画像及其文学、艺术作品,包括著述、书法、美术、音乐作品;
2.在周口长期生活客籍人士的文学、艺术作品及名人留踪;
3.对周口有重大贡献或影响的人物资料。
三、征集办法
(一)无偿捐献。接受社会各界的无偿捐献,对有重要价值的资料,将为捐献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二)有偿征集。对珍贵的历史资料、文物等,视其价值进行有偿征集;
(三)协商确定。社会各界提供的各类珍贵历史资料也可在保持物主所有权的前提下,由周口史志馆无偿予以展出,代存代管,具体事宜可与周口史志馆主管部门周口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协商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口史志馆资料征集工作,选派具有专业水平的工作人员承担征集收集工作,确保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资料征集公告,宣传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
(三)确保征集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征集要求,将与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关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文献、实物、图片、音像资料以及各类方志成果分门类认真进行筛选、甄别,于12月底前联系周口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接收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周口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周口市光明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5楼)
邮政编码:466000
联 系 人:赵淑真
联系电话:0394-8273638
电子邮箱:dfzrmk@126.com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