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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防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防空意识,定于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3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届时,我市将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警报、移动警报同时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望全体市民在听到人民防空警报鸣响时,保持安定,坚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特此公告。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