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净化水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沈丘县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对全县辖区内所有河流、沟渠等自然水域实行禁渔制度。3月3日,沈丘县在沙颍河畔举行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沈丘县副县长严坤、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出席增殖流放活动,沈丘县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有关人员与市民及志愿者参加了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渔政执法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水生态环境保护,增强人们对《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关注水生态保护工作。
活动中,沈丘县副县长严坤、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与县政府办公室、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热心群众一同到放生区河堤旁,将精心准备的鱼苗缓缓倒入河中。
活动通过“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调水”的方式,对全县主要河流渔业资源进行修复,进一步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为确保放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活动结束后,渔政执法人员及时跟进,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认真搜索附近水域内的各种网具,严查任何方式的偷捕和破坏放流苗种行为。
沈丘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立杰说:“本次活动放流的鱼苗就是来自于前段时间被查处的电鱼、锚鱼等非法捕捞的当事人为补偿因其不法行为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造成的破坏而主动出资购置的。通过举办这样的活动,向社会大众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的责任与担当意识,加强“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广大渔民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保护水域生态资源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保护和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防止生态破坏,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窦健康吕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