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查办结果公示 (第八批2)
来源: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18-11-07 23:05:2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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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30003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张明乡多家粮食收购点,西张明村村北一家、219省道张明段三四家、张明到三义路上一家、粮食收购点装卸粮食时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通过核实,群众反映的粮食收购点共6家,西张明村村北粮食收购点1家:业主葛华民,S219省道张明段粮食收购点4家:业主分别是王柏林、王国伟、魏红兵、张红丽,张明到三义路段粮食收购点1家:业主王付旗。上述6家收购点,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善,装卸粮食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扬尘问题,调查组责令上述收购点停止收购装卸,并对其采取停电措施。同时要求业主更换布袋除尘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收购外调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张明乡党委对六间楼村支部书记王付才、六间楼村委主任王富安、西张明村支部书记王凤勤、西张明村委主任李约汉、王庄村支部书记王松刚五位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王庄村委会主任王银山全乡通报批评

二、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30011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邓城镇路口行政村单庄自然村,有两家养猪场,一家养鸡场,猪粪鸡粪污水直排单庄河里,坑里面,臭味比较大,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单庄自然村共有三家养殖场(两家养猪场、一家养鸡场),分别是:1、村西养殖场,业主单海林,现存栏生猪约400头,在今年6月份邓城镇开展养殖污染集中整治时,已装有干湿分离机,场区内外实现了雨污分离,定期将粪污、尿液作为肥料使用到养殖场周边群众责任田地里,并按照养殖规模建好储液池,晾粪棚,但未覆;2、村东养鸡场业主单付海,现存栏蛋鸡5000只,已按照养殖规模建好储液池,晾粪棚,但未覆盖,定期将粪污、尿液作为肥料使用到养殖场周边群众责任田地里;3、另一家养猪场位于村内,业主单付军,现存栏生猪14头,属散养殖户,没有治污设施,存在污水、粪便直排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责令单海林、单付海两家养殖场,对所有露天物料、粪污、储液池全部密闭覆盖,责令单付军养殖场其立即封堵外排污口,同时,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干坑塘内污染物进行清理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邓城镇党委对路口行政村网格员张中华同志实行诫勉谈话

三、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30018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巴村镇刘楼村第二组,村西有个养猪场,污染比较严重,气味难闻,猪粪乱排,离公共自来水厂比较近,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巴村镇刘楼行政村村西刘壮志养猪场建于2000年10月,占地6.8亩,存栏生猪200头。该猪场建有标准化粪池2个(120立方),雨污分离管道、装有干湿分离机、晾晒场等设施,粪便、尿液及时清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无环保手续且场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责令养殖场业主立即对场区及周围杂物彻底清理干净,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减少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因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调查组要求该场逐步退养,生猪存栏只减少不增加,待所有生猪出售完毕,立即关停。

责任追究情况经巴村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支部书记邵美节、村主任刘茂松诫勉谈话。(此次问责与交办第五批D20181026012号案件问题相同,前期已对上述两人问责到位 )

四、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30024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张庄乡周漯路新桥桥西30米路北鑫桥商砼站(老板位连桥)生产时灰尘比较大,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鑫桥商砼站全称是商水县金桥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井小金(不是位连桥)。现场检查时,该商砼站正在搭建物料棚,搅拌主机已封闭,厂区地面已硬化,未生产。但由于物料棚没有搭建完毕,砂子没有进行覆盖,厂区地面存有积尘。生产时产生灰尘,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处理整改情况:联合调查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采取断电措施,完善相关手续。并对厂区积尘进行清扫、洒水消除扬尘污染。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整顿中。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张庄乡党委对该片区的环保网格员许小中实行诫勉谈话

五、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30026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白寺镇保平村村北200处焦黄路路北华胜木纤维厂,生产时气味难闻,粉尘比较大,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企业实际全称是商水县欣德木纤维有限公司,位于周口市商水县白寺镇保平村,法人赵其鹏。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木纤维,生产车间一栋2000平方米,生产木纤维设备一套,原料棚一座700平方米;于2017年10月份办理年产1500吨木纤维生产加工项目环评现状评估报告。现场检查时,该厂区内脏乱差,物料堆未覆盖,生产原料车间未封闭,周围未安装防尘网,生产车间门未密闭,生产时生产车间内噪声较大,生产车间未安装布袋防尘,粉尘较多。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已立案调查;对该公司下发了《商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商水县欣德木纤维有限公司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7个工作日整改完成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对商水县环境监察大队白寺中队中队长杨子江实行诫勉谈话

六、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30030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张庄乡城上自然村有两家养猪场,村中间一家,村北一家,猪粪污水乱排至村中间坑内,离学校比较近,臭味难闻,大气,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1)村中间一家养猪场户主业主雷红歌,在自家院内养猪10头,建有蓄污池,污水流入蓄污池。猪粪随时清运到田间施用。距离学校600米。由于猪圈舍内经常有猪粪便,附近有臭味存在;(2)村北一家养猪场,实际为在一块的两家。分别为雷红初养猪场和雷军旗养猪场,雷红初养猪40头,雷军旗养猪30头,共占地1亩,距离学校800米。两家养猪场都建有蓄污池和晾晒棚。污水流入蓄污池,猪粪在晾晒棚存放。两家养猪场的南边是一坑塘,由于以前养猪场污水和周围居民生活污水排入,致使水体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立即责成三家养猪户立即清理圈舍、污水道,封堵坑塘周围排污口。同时,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坑塘内的污水、污泥进行清理。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张庄乡党委对城上村支部书记杨纳新实行诫勉谈话  

七、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30032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大武乡提子王村,村西有一个养猪场,离村庄近,臭味难闻,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养猪场业主王建设,存栏100头左右,距离村庄较近,沉淀池不合格,无晾晒棚,猪粪有露天存放现象,臭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乡政府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限期3天规范建造沉淀池、晾晒棚,实现雨污分离。目前,已整改完成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大武乡党委对堤子王行政村支部书记王小奎诫勉谈话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07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