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口市经开区 编号:D20181030001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开发区五一路与太昊路交叉口南路西职业技术学院后面有几家修车烤漆房,最南面那家露天烤漆,气味难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2018年10月31日,周口市经开区相关部门对该区域修车烤漆房进行调查,发现该处存在两家修车烤漆房,诚远烤漆房在门店维修部后面,高奇烤漆房在维修部后面院内,现场未发现露天烤漆行为,但两家烤漆房均无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周口市经开区管委会责令太昊路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立即对该两家烤漆房设备予以拆除。目前烤漆房已拆除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周口市经开区管委会太昊路办事处对具有监管责任的杨脑居委会“三委”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责令杨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张如良做深刻检讨。
二、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30004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大许寨乡西南角赵明路上挖土方,车辆运输过程中未封闭,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举报件反映太康县大许寨乡西南角赵明路上挖土方,实际是太康县来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大许寨乡西南角赵明路一取土点取土,渣土车辆运输过程中未严格封闭,造成扬尘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责令运输单位对渣土车进行覆盖密闭,在取土点和运输道路上进行洒水,采取湿法作业;同时,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大渣土车检查力度,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30005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城郊乡红庙村有个豆制品加工厂,烧煤,污水直排河中,河水发黑,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太康县城郊乡洪庙村有一家豆制品加工厂,属家庭作坊,夫妻二人均为残疾人,业主王计划。经营面积50平方米,主要经营豆腐皮、豆腐干。该作坊有两台锅炉,一台燃煤锅炉,一台燃气锅炉,其中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停用,另一台锅炉使用罐装天然气作为燃料,污水排放在院墙外自家自留地上,周围没有河道,污水没有直排河中。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太康县调查组责令其停业整顿,为防止该作坊私自将燃煤锅炉恢复使用,责令其对燃煤锅移位破坏清除。要求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待污水排放达标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家庭作坊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燃煤锅炉拆除到位,污水达标排放,保护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城郊乡纪委决定对负有网格化监管责任的该村支部书记孙国强实行诫勉谈话处分。
四、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30006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邵火庙行政村孙老庄村无垃圾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焚烧时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调查组对孙老庄自然村村庄内外实地查看发现,村内街道两旁和重点部位放置有桶身印有“川汇区爱卫办”和“北京欣中基”标识的垃圾收集桶。同时,该村日常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北京欣中基保洁公司负责,每日专职保洁员对村庄内外的街道和房前屋后的卫生进行清扫,垃圾清运车辆对收集的垃圾迅速进行清理清运。包括村民倒在门口的垃圾也全部进行清扫清运,基本不存在乱堆乱倒问题。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村内和村庄周边现场巡察,未发现焚烧垃圾的痕迹。
处理整改情况:川汇区及时与北京欣中基保洁公司沟通协商,增加在该村内垃圾收集桶的投放数量,提高垃圾清运车辆的清运车次,加大专职保洁员对各自分管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该村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督促保洁公司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严禁焚烧垃圾,提高村民生态环境意识,发现火情立即扑灭,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五、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30007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城南办事处王向武大队有八家养猪场,三家养鸡场,鸡粪猪粪污水直排河道,河水发黑发臭,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周口市川汇区城南办事处王向武大队实为川汇区城南办事处王晌午行政村,位于川汇区龙源路与莲花路交叉口路西。该村现有养猪户6户、养鸡户3户、养牛户1户,其中距村南沟渠较近的孙棒、王富来两个养猪户存在粪污直排现象,其他8家养殖户距沟渠较远,无粪污直排村边沟渠现象,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养殖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排等环境污染问题。
处理整改情况:周口市川汇区畜牧局城南动物防检中心向该村10家养殖场(户)下达了《养殖场(户)整改通知书》,要求封堵孙棒、王富来两个养猪户的排污口,清除养殖场外粪污,确保养殖粪污不外排,同时对养殖场内外进行喷洒除臭、消毒物品,消除臭味,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下一步,川汇区将进一步引导农户实施“三进三退” 做好畜禽污染防治,发展绿色养殖业。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六、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30009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卞路口乡赵楼行政村后张庄村周围有七家养鸡场,鸡粪倒在附近河道内,臭味难闻,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赵楼行政村后张庄南头养鸡场实际有8家,分别是:张垒养鸡场、张国锦养鸡场、张国权、张石横养鸡场 、赵全望养鸡场、张青荣养鸡场 、张刘涛养鸡场 ,上述养鸡场均属非规模化养殖户,都建设有储粪池,定期进行清理。但由于对养殖粪便清理不及时,造成养殖臭味影响周围群众。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调查组责令上述8家养鸡场:一是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二是对养鸡场周围进行消毒、进行灭蚊处理;三是制定搬迁计划,逐步实施搬迁。下一步,卞路口乡政府、县畜牧局和环保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村养鸡场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养殖粪便污染清除到位,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卞路口乡纪检委对赵楼行政村环保网格员张怀钦实行诫勉谈话。
七、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30010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车站路中段家福超市后面有个加工牛肉小作坊,长时间烧炭和劈柴,冒黑烟,空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小作坊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业主李二威,安装有LY-9大锅灶2台,KZ1000KG电锅1台,牛肉水洗机2台,未见有煤炭和劈柴等燃料,但仍见操作房内有明显烟熏模痕迹,清洗废水与熬煮废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无环保手续,属“小散乱污”企业。
处理整改情况:2018年10月31日,项城市环保局向项城市水寨办事处下发了《关于督促水寨办事处解决南郊社区李二威牛肉加工点环境污染问题的函》(项环函〔2018〕101号),项城市水寨镇办事处对李二威牛肉加工点下达了《污染企业(店)取缔通知书》,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取缔到位,设备已搬离,操作房已腾空。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水寨办事处纪工委给予南郊社区委员会委员、环境保护巡查员李聚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八、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30012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金海路南银珠路西金海中学有个养猪场,臭味比较大,离居民区近,晒干卖出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养殖场分别是川汇区金海办事处张埠口行政村的张军亚养殖户,现存栏生猪24头,粪便排至养殖场外;张广新养殖户,现存栏生猪115头,养殖粪便用于周边农田,有露天堆粪池一处,臭味较重。
处理整改情况:周口市川汇区畜牧局金海动物防检中心向张广新养殖户和张军亚养殖户下达了《养殖场(户)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部清除干净养殖场外粪污,确保养殖粪污不外排,对养殖场内外喷洒除臭、消毒物品,消除臭味。目前,张军亚养殖户已彻底关闭,所养生猪全部清圈,张广新养殖户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九、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30013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中州路与西大街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北有个温州熟食店,每天早上九点油烟直排,气味难闻,空气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希望尽快解决。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熟食店位于荷花路与西大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安装有两个油烟净化设备(前后各一个),因操作间封闭不严,油烟净化设备达不到净化效果导致油烟烟味较大。
处理整改情况:川汇区相关部门责令其取缔店内熟食加工制作,仅开展熟食销售业务。目前已整改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周口市川汇区城管局对荷花办事处城管中队丁文斌全局通报批评。
十、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30015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西关五里杨村,村东边居民区里面有个臭水沟,附近居民生活垃圾,污水乱排乱倒沟里,臭味大,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案件反映的臭水沟位于太康县西关五里杨村,银城路西,是太康沟上游的一段,原来为治理太康沟水污染,已经对太康沟进行封闭,该处太康沟段已经封闭,但两边较洼,形成少量积水,个别居民向沟两边倾倒生活垃圾,使水质变臭。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责令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污水和垃圾进行清理;将臭水沟用土壤全部覆盖。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30016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贾岭镇韩庄大队韩庄村北边河道清理垃圾,垃圾堆放在河道两侧,已有两个月,气味难闻,无人清运。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贾岭镇小泥河河道两侧无垃圾、无污染。经深入调查,群众反映的村北边儿河道实际上是村北一无名小沟,该无名小沟南岸有少量破旧衣物堆放,沟中段存有少量垃圾,对沟水造成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项城市贾岭镇立即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处理,现已清理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贾岭镇党委决定给予韩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环境保护网格长张玉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韩庄行政村全镇通报批评。
十二、周口市西华县 编号:D20181030017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李大庄乡王寨行政村王小庄,村东面有个养猪场,猪粪污水乱排至村庄坑内,气味比较大,空气污染严重,造成地下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殖场位于西华县李大庄乡王寨行政村,占地面积2亩,属于一般用地,业主王春光。 该场现养膘猪160头,母猪36头,属于散养户。该场建设有230立方米沉淀池一座,晾粪棚一座。现场检查发现沉淀池粪水外渗到场区北侧自然坑内。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责令该养殖户对沉淀池渗漏部位进行封堵,对粪污收集管道用盖板覆盖,将排入坑塘的粪污进行清理施入周边农田,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养殖户加强重点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西华县李大庄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对王寨行政村支部书记赵红军同志、李大庄乡畜牧站站长张坤实行诫勉谈话。
十三、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30020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付井镇卜楼村,村北一公里左右沙颖河河堤上,每天晚上7点以后到第二天早上,运输砂石车辆从河堤上行驶,扬尘污染严重,嗓音大,影响村民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调查组现场进行调查时发现该村沙颍河堤岸存在有家砂石料场,由于白天当地政府管理严格,存在运输车辆天黑以后往外运送的现象,造成扬尘和噪声影响周围群众。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调查组责令付井镇政府对沙颍河堤岸存在的砂石料场进行了取缔,并及时清理道路扬尘,防止夜间运输砂石污染周围环境。下一步,付井镇政府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付井镇纪检委对卜楼行政村环保巡查员卜文举实行诫勉谈话。
十四、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30021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常营镇邓家行政村,三个自然村的大部分生活垃圾都倒放在祝家村村东200米处农田地头沟内,已倾到几个月,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太康县常营镇邓家行政村,祝家村村东200米处有一家农户的农田地头原来有人拉土,农田与小路交界处较洼,形成一个小沟,村内环卫工人把生活垃圾临时倒入沟内,数量大约有3方左右。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常营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现存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并进一步落实环卫清运工作职责,添置垃圾桶,建立长效机制,达到保洁常态化。同时,加大对环卫工人的教育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对周边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五、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30023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北城区王寨行政村村西金龙驾校东有一个养猪场,一个养羊场,两个养殖场的污水拱到路边沟内,臭味比较大,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是养殖户王中伟,位于王寨行政村西头400米处,现存栏生猪70头,建设有沉淀池,粪便排入沉淀池,定期清理。但未建设晾粪场,卫生条件差,蚊蝇较多。另一养殖户朱纪伟,位于王寨行政村西头500米,在银杏林中养殖生猪13头,养羊70余只。也存在卫生条件差,蚊蝇较多的现象。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两家养猪户向村南面的沟内排粪污的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调查组责令养殖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晾晒场、对沉淀池建设防雨棚、及时清理粪便以及加强对养殖场周围进行消毒和灭蚊处理。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北城办事处纪检委决定对王寨行政村环保网格员宋抗洪实行诫勉谈话。
十六、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30025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留福镇武营行政村村北有一养牛场,粪便臭味大,污染空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举报的养牛场是吴国钦养牛场, 位于留福镇武营行政村村北,占地28亩,现存栏肉牛和母牛320头。该养牛场未建设晾粪场,卫生条件差,牛粪乱放,蚊蝇乱飞,有臭味,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调查组责令该养牛场建设与养殖规模想配套的晾晒场;及时清理周围粪便并对养殖场周围进行消毒和灭蚊处理;建议该养殖场尽快制定搬迁计划,逐步实施搬迁。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留福镇纪检委对武营行政村环保网格员刘影实行诫勉谈话。
十七、周口市黄泛区 编号:D20181030027
群众反映情况:黄泛区农场朝阳区科技路南段三八河边有大量生活垃圾,焚烧时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朝阳社区居民区科技路南段道路狭窄,因两户居民翻新房屋,堆放建筑材料、堵塞道路,造成垃圾清运车辆无法进入垃圾点,导致此处垃圾未能及时清理清运,形成垃圾堆积。园林社区已退休职工高卫东,男,现年70岁,身患脑萎缩疾病,多次深夜凌晨在场区内点燃垃圾、垃圾箱,造成购臂式垃圾箱损坏,园林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其家人教育并纠正其行为没有效果,也曾被公安机关传唤批评教育,均因该退休职工年岁已高,身患脑萎缩疾病,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纠正其行为没有效果。
处理整改情况:黄泛区农场责令有关部门立即清理堆积路边的建筑材料,并通知居民将自用车辆从路边挪走;通知退休职工高卫东家人,加强对本人的监护及纠正不正确行为,老人年岁已高晚上外出应由家人陪同;安排人员加强对垃圾池、垃圾点、垃圾箱的检查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到位,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堆积垃圾已清运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八、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30029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东湖养鱼专业户,长期向东湖撒化肥,尿素,造成龙湖水臭味难闻,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淮阳县东湖湖区养殖采取“政府主导、无隔离、大水面、人放天养”的管理模式,不属于经营性养殖,每百亩湖面由村委推荐1名人员参与管理,也不存在所谓的养鱼专业户。
处理整改情况:为保护湖区水质,结合湖区实际,淮阳县龙湖管理处主要做法如下:
1、以鱼养水:为加强湖区水质保护,达到以鱼养水的目的,龙湖管理处每年放养鱼苗不少于200万尾,确保净化水质。
2、水草打捞:建立长效机制,每年春末夏初及冬季两次对湖区杂草及干枯的莆、苇、荷叶进行打捞,保持水生植物生态平衡。有效防止了水生植物腐烂水中造成的二次污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人退湖进:对湖区内私搭乱建、填湖造宅等违法行为及时查明原因,依法拆除并限期恢复原貌。仅2018年以来,对精品荷花苑、季庄、蔡庄、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区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各类机械车辆50余辆次,共计拆除各类私搭乱建17处,清除填湖造宅等违法建筑近1600平米,治安拘留1人,有效遏制了该类问题的蔓延,真正做到了“人退湖进”。
4、湖区立法:2018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施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淮阳湖区管理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下一步,龙湖管理处将加大对湖区养殖的管理力度,湖区生态保护实行网格责任制管理,对湖区内电鱼、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控,提高巡査频率,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九、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30033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小张庄东头有一个养猪场,猪粪直接排入河中,造成河水发黑发臭,污染河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殖场位于郸城县汲冢镇李寨行政村小张庄自然村的东北方向,距离村庄约800米,占地面积约0.8亩。属散养户,业主张红军。该养猪场东邻皇姑河,其它皆为耕地。经现场检查,猪舍清理的猪粪堆放在场地内,无标准化晾晒场,用于自家农田施肥,没有直接排入河中。猪便污水和生活废水排入圈舍东侧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有排入河内迹象,圈舍西侧有少量废水直排农田现象。附近皇姑河水质良好,河水清澈无发黑发臭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畜牧部门依法对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建设符合环保标准的三级沉淀池和晾粪场。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汲冢镇纪委对负有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的李寨行政村干部张其建进行约谈。
二十、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30034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老监狱东50米路南段编织袋加工厂,大气污染严重,污水无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到下水道,晚上有时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全称是淮阳县鸿源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淮阳县城关镇龙都大道南段,法人宋高升,2017年10月24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备案。该公司生产原料为:购买编织厂成捆尺寸原料。生产工艺流程:购买BOPP膜无纺布、印刷、淋膜、制袋、品检、包装、成品。
经现场检査,该企业将BOPP膜和无纺布置于不同的印刷机印刷,然后使用涂抹胶进行结合,无工艺生产废水。油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收集经UV光催化氧化设备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不涉水,无污水直排。该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进行了隔声处理,经走访群众和2018年10月3日夜间检查无生产迹象。
处理整改情况:经现场检查该举报情况与事实不符,下一步,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频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一、周口市鹿邑县 编号:D20181030035
群众反映情况:鹿邑县生铁冢镇大郑村,村里有个窑厂,运输土方的车辆未封闭,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窑厂全称是鹿邑县威宏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生铁冢镇大郑庄,2008年12月底建成,有营业执照,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目前因工人不到位,处于停产中。该公司购买的土方从鹿邑县博德西路建业城施工工地出土,由华顺渣土公司运输车运输。华顺渣土公司渣土运输经营相关手续齐全,该公司所用渣土车均有加盖密闭系统,由鹿邑县城市管理局渣土管理办公室统一监管。经现场调查发现,鹿邑县威宏建材有限公司路口有一条砖渣土路,由于年久失修,过往车辆易产生扬尘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鹿邑县生铁冢镇政府责令鹿邑县威宏建材有限公司对路面及时清扫、洒水,土堆覆盖到位,避免车辆过往扬尘污染。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二、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X20181030001
群众反映情况:1.沈丘县纸店向西一公里,双龙塑料机械厂,露天喷漆污染严重。
2.纸店泰庄,基督教堂西有一编织袋生产,污染严重。
3.纸店向西两里路,有个收粮食点,使用煤烘干,特别严重。还有几个废塑料加工。如果没有塑料生产机械,会有 那么多的塑料加工点吗?
4.新集下溜微粉厂有个塑料生产窝点,污染特别严重。
5.周营乡向东大概一公里养殖场有个塑料生产窝,污染严重。上述绝对属实,如不取缔证明官商勾结塑料生产窝点还老百姓一个蓝天吧!不取缔我会上告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全部属实。
(一)沈丘县纸店镇双龙塑料机械厂位于沈丘县纸店镇卢寨行政村,法人卢战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塑料机械加工项目和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露天喷漆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群众举报塑料加工作坊位于纸店泰庄行政村基督教堂西侧,业主秦洪臣,主要对收购的废旧塑料袋进行清洗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和废气,污染周围环境。2018年4月,纸店镇乡政府在排查时发现该小作坊违法生产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该作坊进行了拆除,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作坊存放有废旧塑料袋,但无生产迹象。
(三)群众举报的粮食收购点是沈丘县立华粮贸有限公司,位于纸店镇程营村沈界公路南侧,占地面积约10亩,业主程立兵,经营范围:玉米、小麦购销。场区内有使用煤炭为燃料粮食烘干炉塔一座,未使用未拆除。
(四)群众举报的塑料生产窝点是新安集镇微粉厂,位于新安集镇张楼行政村,业主窦孝东,主要对收购的废旧塑料袋进行清洗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和废气,污染周围环境。2018年10月份,在开展乡镇(村)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活动中发现该塑料加工作坊后,新安集政府和沈丘县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该非法塑料加工作坊进行了取缔。
(五)群众举报的塑料生产窝点位于周营乡向东大概一公里沈丘县槐山羊养殖场院内,业主秦永才,利用收购的废旧编织袋进行清洗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和废气,2018年3月周营乡政府排查发现后,立即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作坊还堆放有少量的废旧编织袋。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调查组责令沈丘县纸店镇双龙塑料机械厂停产整治,依法立案调查;对纸店泰庄塑料加工作坊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取缔;责令沈丘县立华粮贸有限公司对燃料粮食烘干炉塔进行拆除;责令新安集镇窦孝东小塑料作坊对存放的原料进行清理;责令周营镇沈丘县槐山羊养殖场院内的小塑料作坊对存放的少量原料进行清理。下一步,县委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责成相关乡镇和环保局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对上述企业和小作坊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取缔到位,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纸店镇纪检委对卢腰庄行政村环保网格员卢仲田实行诫勉谈话、对秦庄行政村环保网格员秦俊领实行诫勉谈话。沈丘县周营镇纪检委对欧营行政村环保网格员欧阳玉林实行诫勉谈话。
二十三、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X20181030002
群众反映情况:领导好,郸城县南丰镇西环路路西有一家洗浴中心,非法取地下温水,到处排放污水,举报过几次,保护伞很厉害,没人敢查,望领导给予解决,谢谢!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浴池全称是郸城县南丰镇润海洗浴中心,位于郸城县南丰镇西环路100米路西,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法人潘智超,2016年投入经营使用。该洗浴中心办有临时取水许可证,证号:取水豫1406临字[2018]057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每月有郸城县节水办工作人员前去抄水表数,每季度申报用水量并核定,由税务部门征缴水资源税。多次举报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纠纷问题引发的环境诉求,有关职能部门已经依法做出处理。坑内废水已清理并回填,洗浴废水利用原有闲置的游泳池作为沉淀池存储、并定期清运用于街道洒水抑尘。
处理整改情况:该案件与第3批D20181025003号案件反映问题相同,属重复举报。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四、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X20181030003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和育新街交叉口西20米路南,淮阳方氏烧鸡店的环境污染问题,这个烧鸡店在一个闲置的过道内屠杀、清洗、加工烧鸡、烟味臭气熏天,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大,5栋楼的居民反映强烈,尤其是早上7点到10点,油烟味呛得人们不能开窗通风,严重影响了这里居民的生活、生存质量,还经常堵塞育新街下水道,污水冒出路面,熏得过往行人和学生直恶心,这里的居民更是有苦难言,如同生活在垃圾场一样。请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查一查。另外,还有市直幼儿园的大伙房,装的环保过滤器装置如同摆设,上级检查时用一时,平时不用,油烟味呛人,请领导重视一下,还居民一个蓝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周口X20181030003举报反映的是两个问题:反映淮阳方氏烧鸡店的环境污染问题属实;反映市直幼儿园的大伙房油烟污染问题不属实。淮阳方氏烧鸡店位于八一路和育新街交叉口西20米路南,是系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烧鸡店,店内没有进行活鸡宰杀。在育新花园楼体外过道内进行清洗工作,加工场所在临时搭建的房屋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在育新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市直公办幼儿园,位于川汇区七一路六一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在校学生800余人,供应学生一日三餐,油烟净化器一直使用,伙房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定期检查,油烟排放经过净化器过滤后排放,11月2日院方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油烟进行检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周口市川汇区城管局向淮阳方氏烧鸡店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拆除了淮阳方氏烧鸡店临时加工房屋和棚子及淮阳方氏烧鸡店油烟排放烟筒;责令淮阳方氏烧鸡店限期对房屋内设备清运撤离;
目前,该烧鸡店门前加工使用房屋、棚子及排油烟桶已拆除,加工设备已搬迁,下水道已疏通。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五、周口沈丘县 编号:X20181030004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大邢庄乡八里湾村三队村民陈战士非法生产橡胶粉末,在自家耕地私建厂房,非法生产十余年,生产中产生的硫化氢含硫气体,气味恶臭,有机器噪音和粉尘,固废处置不到位,村民苦不堪言。以前村民也有向沈丘环保局举报过,沈丘县环保局以走过场的形式来过两次根本无效。今天省委环保督察组进驻周口,经群众举报,县环保局迫于压力,才让陈战士整改,并没有取缔(受理编号:x41000201806100038)陈战士敷衍整改,瞒天过海。这次省督察组刚到周口第二天,县环保局打电话通知陈战士,白天不要干,行政村的人员上门督促他,把原料转移到后院,让他把前院庭打扫干净,有群众目睹现场。现在陈战士明目张胆大量生产,16:00点到22:00点时,是生产高峰期。村政府人员愿意为他效力,主要是陈战士的姑父韩志新是沈丘县纪检副书记,所以陈战士才敢无视法律,不顾民愤这么猖狂,老百姓以前举报遭报复,敢怒不敢言,这种不成规模不达标的小厂,环评为什么能通过?没有环评的营业执照又是怎么办理的?厂房占用耕地怎么批准?以什么名义批准?希望省委领导能够明察暗访,还八里湾村民一片净土和蓝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沈丘县战士废旧橡胶粉碎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县大邢庄镇八里湾村北,占地面积900平方米,东西两侧为居民,南侧为道路,北侧为耕地。负责人陈超,生产工艺:废旧橡胶→对辊破碎→磨粉→筛网筛分→成品。主要产品:橡胶粉,其原料:废旧橡胶,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音,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噪音采取厂房封闭降噪措施。该公司属2016年以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改评估备案项目,2017年9月份,河南正信检测技术中心对该公司进行了现状评估检测(正信检字HJ170914-96)检测结果为合格。
2018年6月中旬,接到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交办的群众举报反映“粉尘乱飞,臭气熏天”的问题后,沈丘县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调查,负责人陈超看到被举报后心灰意冷,一时冲动不干了,自行拆除了部分生产设备,事后又后悔不已。10月份对原有设备进行安装,另加装了一套喷淋设备,环保设备更加完善。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对沈丘县战士废旧橡胶粉碎有限公司提出以下整改意见:一是委托第三方检测对公司的对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在监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进行生产;二是如监测结果存在超标现象,环保局将立案查处,并责令进行整改,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三是做好物料的覆盖和日常保洁工作等。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六、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30019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光武区刘香庄村,刘万龙家养猪,臭味较大,影响邻居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刘万龙养猪户位于项城市光武办事处刘香庄自然村内,业主刘万龙,属庭院养殖。建有一约15平方米的猪舍,现存栏生猪5头,四周为住户,无环评手续,无环保防范措施,臭味较大,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2018年10月31日项城市光武办事处对该养殖点下达了《养殖户(场)限期清理粪污通知书》,限其于当日对养殖场内外粪污清理完毕,七日内清空圈舍、拆除,逾期将依法拆除。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光武办事处党工委决定给予刘香庄村监委委员王天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七、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30022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高寺镇楼提行政村张弓庄村西106国道旁边宝达纺织厂,该厂生产排出的气味非常难闻,污水排到路边的沟内,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项城市宝达纺织有限公司位于高寺镇娄堤行政村张弓庄自然村,2018年2月9日取得年纺织2350万米坯布项目(项环审【2018】03号)。该项目于2018年9月19日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经厂区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废气是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但该公司化粪池内的污水没有及时清掏,污水外溢流入沟内,导致气味难闻,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2018年10月31日项城市环境监察大队对该企业下达了监察通知,责令其加大化粪池容积并进行全封闭,定期清掏化粪池,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严禁外排,限于2018年11月5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高寺镇党委决定给予娄堤行政村负责人兼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巡查员韩国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娄堤行政村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二十八、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30028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东方大道产业集聚区华丰皮革厂,长期夜间排放废气,臭气熏天,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项城华丰国际皮革城有限公司位于东方大道130号,该厂以毛皮为原料,主要从事鞋面革、服装革加工。 2018年10月3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房密封顶有遗漏,正在整修;企业集水井、两台板框压滤机、氧化沟尚未密封;企业院内存在垃圾死角。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责令该公司对厂区西南角两台板框压滤机、氧化沟、集水井进行完全密闭;及时清理车间内产生的固体废物; 按照制定的废气治理设施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度,并限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逾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整改中。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九、周口项城市 编号:D20181030036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南顿镇靳刘庄村村后紧邻大广高速,有一无名厂,现在晚上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散发烧塑料的味道,非常难闻,污水呈红色排到该厂东三米的河内,河水发红发臭,污染非常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厂全称是项城市客信电焊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华敏,经营范围是电焊网加工销售。其年产15万捆荷兰网项目,2017年10月由项城市环保局备案。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废气,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电捕焦油器+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15米排气筒一套”,废气经处理后排放。该公司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建有1.5米*1.5米*1米化粪池,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举报内容中所指污水是由于厂西侧刘金华养猪场尿液粪便直排所致。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调查情况,项城市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聘请第三方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再次监测,达到规范标准后方可投产运行。同时,对厂区西侧刘金华养殖场下达了关停通知书,限期七天内搬迁。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南顿镇政府决定给予杨庄村村委委员、网格员马永英同志通报批评。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