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保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紧急通知
来源: 市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19-01-10 16:49:39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保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7号),省环境监控中心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计未来一周,我市无持续性的有利扩散条件,其中,1月11日至14日,我市大部分地方会出现连续4天中至重度污染天气,个别县(市、区)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级别。

为减轻区域重度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周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周政办〔2018〕95号)规定,市环境攻坚办研究决定:请各县(市、区)继续保持现预警级别及响应措施,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形式,加强与市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研判,根据临近会商研判情况及时调整、解除预警级别。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地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全民低碳生活,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请各县(市、区)及时组织好降雪后的城市清洁活动。

  

                            2019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