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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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170080 |
周口市沈丘县刘湾镇东边,刘湾码头东侧沙河两边,1、盛强混凝土搅拌站,距离居民区过近,附近路面没有硬化,没有降尘措施,车辆经过扬尘大。2、刘湾码头的堆场没有降尘措施,卸货时扬尘大。投诉人称,附近还有几家搅拌站都有类似问题。 |
沈丘县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经调查,我县商砼企业中无盛强混凝土搅拌站,经对刘湾码头沙河两岸周边排查发现共有四家商砼企业。分别是:1、沈丘县磐固商砼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20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国道G329。2、沈丘县正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15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国道G329。3、沈丘县力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10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界首市西平商港。4、沈丘县创亿商砼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10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洒水车、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省道S238。 经现场检查,四家企业过往道路均有不同程度的扬尘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四家企业加大车辆冲洗和清扫力度,确保不造成扬尘污染。目前已整改到位。 关于举报“刘湾码头的堆场没有降尘措施,卸货时扬 尘大”问题。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刘湾码头全称为河南刘湾港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刘鑫,经营范围:码头货物中转、服务、公、铁、水路物流代理销售:沙子、石子,占地20余亩,紧邻刘湾镇刘湾行政村。 现场检查时,大门出入口安装有车辆冲洗设施、雾炮机,洒水车正在作业,场区物料已覆盖。但存在没有密闭式物料装卸场所,货场没有建设料仓、地面未完全硬化、洒水后道路泥泞,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
属实 |
县交通运输局对河南刘湾港有限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 知》,要求企业建设密闭式物料装卸场所、路边硬化、配备控尘设施等措施进行整治。 目前,该码头安装有车辆冲洗设施1台、雾炮机1台,配备有洒水车1辆,场区周边墙体加装高8米的硬质防尘网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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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十五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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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2 |
D2HA202104210065 |
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行政村西边100米左右,瑞昌混凝土搅拌站,环评手续与厂内建设不符,土地来源不合法,占用投诉人耕地,非法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投诉人不希望在此土地建设搅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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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举报“瑞昌混凝土搅拌站,环评手续与厂内建设不符”的问题部分属实。 瑞昌混凝土搅拌站全称为沈丘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行政村,法定代表人马国富。经营范围种类:加工、销售:石子、沙子、混凝土。2017年10月经沈丘县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备案文号:沈清改备【2017】34号。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1年1月6日经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周环审【2021】06号。 该公司12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240型混凝土生产线基本符合环评要求,制砂生产线物料输送带未安装到位(未投入生产)。 (二)关于举报“土地来源不合法,占用投诉人耕地,非法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问题属实。 该公司占地48.381亩(其中建设用地19.8645亩,一般耕地28.5165亩),不涉及基本农田,无合法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 沈丘县人民政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4号)文件精神,将依法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属实 |
2021年5月21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公告。2021年5月28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目前,沈丘县人民政府正在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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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经研究,沈丘县自然资源局给予新安集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贾坦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负责新安集镇执法监察工作的中队长魏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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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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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3 |
D2HA202104220067 |
周口市沈丘县邢庄镇邢庄村,国能建材、河南威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家)、国能商砼,四家厂非法占用农民耕地、原料露天堆放,破坏耕地、扬尘污染、噪音严重、污水直接排入厂房后面。 |
沈丘县 |
大气,噪音,水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沈丘县国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县邢庄镇邢庄村216省道北,法定代表人:邢福良。该公司2011年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办理环评手续,审批文号:周环审[2011] 224号,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624MA47UH7L7J001V,主要产品:煤矸石烧结砖。 经调查,该公司建有密闭厂房和密闭料仓,未发现原料露天堆放情况;料仓内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区内安装有1台雾炮机,小型洒水机一辆,由于清扫不及时,路面有积尘。没有污水排入厂房后面的情况。 河南威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家),经调查,实际为1家(沈丘县威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沈丘县邢庄镇邢庄村216省道北,法定代表人杨威。2019年6月经沈丘县环保局审批办理环评手续,审批文号:沈环审[2019] 17号,2020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624MA466N89X0001U,主要产品:矿山废渣碎石。经调查,该公司建设有密闭厂房和密闭料仓,未发现原料露天堆放情况,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没有污水外排现象。存在问题:沈丘县威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一般耕地3750平方米(5.625亩)建设碎石制沙项目。 (三)沈丘县国能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县邢庄镇邢庄村216省道北,法定代表人:陆夏栋。2018年12月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办理环评手续,文号:周环审:[2018]183号,2020年5月27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624MA4543LX2R001Y,主要产品:商品混凝土。 经调查,该公司建设有密闭厂房和密闭料仓,厂区西部砂石料虽然有土工布覆盖但是未入料仓;料仓内安装有喷淋设施,物料传输带进行二次密封防尘,厂区门口进出车辆清洗不到位,有带泥上路现象;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厂区后及周边未发现排放污水的情况。 |
部分 属实 |
(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要求上述企业对存在的扬尘防控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毕,并指定专人专职负责厂区环境管理,及时进行清扫和洒水,确保不造成扬尘污染。 (二)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对沈丘县威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一般耕地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通知书》沈自然恢复字(2021)第6-2号;责令7日内(2021年5月1日前)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违法占地(5.625亩)已经全部拆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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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经研究,县自然资源局给予执法监察中队队长赵亮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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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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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4 |
D2HA202104220066 |
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行政村,瑞昌搅拌站,当时称占用30多亩地用于种树,结果是建成搅拌站使用,要求还林。 |
沈丘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此件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五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210065)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瑞昌搅拌站全称为沈丘县瑞昌建材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行政村,法定代表人马国富。经营范围种类:加工、销售:石子、沙子、混凝土。2017年10月经沈丘县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备案文号:沈清改备【2017】34号。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1年1月6日经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周环审【2021】06号。 该公司占地48.381亩(其中建设用地19.8645亩,一般耕地28.5165亩),不涉及基本农田,无合法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 沈丘县人民政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4号)文件精神,将依法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属实 |
2021年5月21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公告。2021年5月28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目前,沈丘县人民政府正在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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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经研究,沈丘县自然资源局给予新安集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贾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新安集镇执法监察中队长魏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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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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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5 |
D2HA202104220001 |
周口市扶沟县韭元镇雁周村,老花厂内有人生产井管,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扰民。 |
扶沟县 |
大气,噪音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扶沟县韭元镇雁周村棉花厂院内共有两家生产井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扶沟县亚强管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瑶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11621MA9FUC8N2Y,经营范围:井管焊接、制作、销售。项目备案号:2020411621-30- 03-088980,环评批复文号:扶环审〔2021〕4号。现场核查时,厂区内存放有大量井管,经执法人员询问得知:这些井管来至该企业2020年在鄢陵县办厂时生产的(鄢陵县强润建材有限公司),因当时土地不符合规划,被依法取缔,所生产井管转运到扶沟亚强管业有限公司院内。目前,该公司正在建设中,厂区内路面未硬化、未覆盖,施工中产生扬尘和噪声。 (二)扶沟县三德井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长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116217991884294,经营范围:井管、水泥构件生产工销售。项目备案号:2019-411621-76-03-040117;该公司2019年12月建成,2020年1月开始投产。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落实有围档、覆盖、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和调取该公司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用电明细,该公司2020年4月以来一直未生产。 |
属实 |
(一)2021年4月23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对扶沟县亚强管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建设,对院内地面进行覆盖或者硬化,避免建设中产生粉尘污染,并禁止夜间施工,以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4月24日,该公司已对裸露地面进行全面覆盖,并承诺夜间不再施工建设。目前处于停建状态。 (二)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扶沟县三德井管有限公司属于民生类小微企业。2020年4月1日,扶沟县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关于全面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通知》(扶环攻坚办〔2020〕31号),已把扶沟县三德井管有限公司(刘长生水泥管厂)纳入升级改造行列,要求其落实围档、覆盖、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前按要求落实到位。目前,该公司未生产。 |
是 |
无 |
(第二十一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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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6 |
D2HA202104270068 |
周口市商水县魏集镇魏集街北段,东海洗浴中心(老板:魏东海)、北河饭店,污水直排至店铺后面的任河内(东海洗浴排放最为严重),导致河水气味难闻。 |
商水县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东海洗浴中心位于商水县魏集镇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623MA44FGAFX5,经营范围洗浴,餐饮,住宿。北河饭店位于商水县魏集镇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623MA44T8TM2X,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东海洗浴中心和北河饭店在同一院内,群众反映的任河为魏集镇老泄洪沟,因从任庄自然村经过,当地人称任河。 (二)1、反映东海洗浴中心污水直排问题:现场核实时洗浴中心未营业,无废水排放。东海洗浴中心于2021年3月底因气温升高,农村务工人员流动,效益不佳,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经查:东海洗浴中心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排出的废水经砂缸过滤、三级沉淀后排入任河。2、北河饭店的废水主要为洗菜、洗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任河。 (三)经排查任河水面有少量的浮萍和漂浮物,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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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一)魏集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争取上级资金300多万元对任河进行河道加宽,河底清淤,两岸种植风景树,治理后河水清澈有鱼。接到举报件后,结合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魏集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人员对任河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对河内水面浮萍和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委托河南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河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劣V类。 (二)由于东海洗浴中心和北河饭店共同使用一个院落,2019年3月份已安装有沙缸过滤处理设施,由于处理设施容量过小,需对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东海洗浴中心和北河饭店建设或安装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期间浴池、饭店停业整顿。按照整改要求,东海洗浴中心于6月1日购买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相关专业人员调试装配,按照要求6月4日前已投入使用,目前已整改完成。 |
是 |
无 |
(第二十六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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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7 |
D2HA202105020023 |
周口市沈丘县槐店镇贾寨行政村内1.村口永昌加油站,违法占用可耕地,气味难闻。2.村东北出口,进前车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维修车辆的废水随意排放,车辆喷漆,气味刺鼻。 |
沈丘县 |
大气,土壤,水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举报“永昌加油站,违法占用可耕地,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 永昌加油站全称为沈丘县永昌加油站。地址位于沈丘县商临路与沈界公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李勇,2014年注册建设,注册资金:110万元,占地3085平方米;经营范围:零售成品油。加油机4台(型号SK52ZF222A),2017年3月建设油气回收装置,2017年10月经沈丘县清理整改环保违规违法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沈清改备〔2017〕51号),2020年5月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hb4116003000002758001Y)。沈丘县永昌加油站有合法用地手续,不动产登记证号:豫(2020)沈丘县不动产权第00001175号。 经现场检查,该加油站南侧距罗堂村450米,西侧距贾寨村1200米,东侧为苗圃园,北侧距王楼村1000米。油气回收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加油站内无异味,站界外无异味。2021年5月4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 (二)关于举报“进前车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维修车辆的废水随意排放,车辆喷漆,气味刺鼻”问题部分属实。 沈丘县进前车辆有限公司位于槐店回族镇贾寨行政村东1500米公路西侧,法定代表人普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072697177U(1-1),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挂车、车厢、配件、机械维修、汽车销售代理。 违法占地情况属实:沈丘县进前车辆有限公司无合法用地手续,于2013年7月非法占用槐店回族镇贾寨行政村土地10.65亩建设厂房(建设用地3.333亩、一般耕地7.3185亩)。 废水随意排放,车辆喷漆,气味刺鼻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场区内有车厢6个,切割机2台,二保电焊机7台。无喷漆设备和原料,加工经营时不产生废水。现场无气味刺鼻的情况。 |
部分 属实 |
2021年5月3日县自然资源局对沈丘县进前车辆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厂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5月21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公告。2021年5月28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目前,沈丘县人民政府正在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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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经研究,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对执法监察队一中队中队长东保中予以提醒约谈。 |
(第二十九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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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8 |
D2HA20210505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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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鹿邑县,从鹿邑县往西沿着323省道至生铁冢镇流域,河流多处被沿岸居民阻断,导致河流多处干枯。希望可以疏通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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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从鹿邑县往西沿着323省道至生铁冢镇流域,河流多处被沿岸居民阻断。”的问题 经核查,该举报沟渠为323省道的路边沟渠,属小型沟渠,主要功能为排涝,途经谷阳办事处、观堂镇、生铁冢镇等乡镇。经属地乡镇政府排查,该段沟渠15处阻断点多为近五十年来沿岸居民为生产出行方便回填所致。 (二)关于“导致河流多处干枯。”问题 经核查,该沟渠为小型沟渠,主要功能为排涝,平时为干涸状态。 (三)关于“希望可以疏通河流。”问题 经研究,由县水利局聘请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制订疏通技术指导意见,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疏通。 |
部分 属实 |
由县水利局聘请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制订疏通技术指导意见,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疏通,由县水利局联合相关单位进行审核验收。截止到2021年6月9日,15处阻断点已全部疏通,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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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三十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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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9 |
D2HA202105060064 |
周口市商水县张庄镇小河湾村南,洗沙场,污水直接排入厂房外面的大坑里;大车拉货时把村里的道路压坏。 |
商水县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张庄镇小河湾村南,洗沙场为商水县世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周口市商水县张庄乡杨湖行政村西北李桥南200米,占地50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杨金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7ALHA25,经营范围:建材加工及销售,石料粉碎加工,建筑垃圾粉碎再生利用,水泥集成块粉碎再生等。于2019年10月办理了年加工25万吨废旧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12日由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批复(商环审【2019】64号);2020年3月15日企业聘请第三方《河南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了“三同时”验收,并出具商水县世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吨废旧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辆冲洗装置及破碎上料口集尘罩已破损,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传输带密闭多处已破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料仓未安装硬质门,地面未完全硬化。该企业是碎石加工企业不涉水,南侧坑塘是原中食富民养殖场贮液池,做有防渗漏措施,目前上述养殖场已废弃。 (三)该企业主要工艺为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不存在洗沙工艺。废水主要是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群众反映直接排入厂房外面的大坑不属实。但现场检查时冲洗装置不能正常使用。 (四)群众反映大车拉货时把村里的道路压坏属实。世博公司出厂到G329国道是一段土路面生产路,土路面生产路损坏主要原因为世博公司所致。 |
部分 属实 |
(一)2021年5月6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编号:D2HA202105060064举报件,经现场核查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已于2021年5月7日对该企业下达《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商环违改【2021】第15号),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现已验收通过。 (二)要求企业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传输带、生产车间全密闭,安装硬质门,地面全硬化,修复破碎上料口集尘罩及车辆冲洗装置,现已整改完成。 (三)张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即要求世博公司立即整修土路面生产路。现已整修完毕。并要求以后对损坏路面及时维护,保证群众出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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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三十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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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0 |
X2HA202105070074 |
沈丘县刘湾码头地面灰尘多不清扫,原料不覆盖,车辆经过浓烟滚滚;沙子石头装卸过程中无防尘措施,噪音大;刘湾码头附近力强搅拌站等数家搅拌站,无防尘措施,车辆进出道路被压坏,路上晴天是灰,雨天是泥;多次举报未解决。 |
沈丘县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刘湾码头全称为河南刘湾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鑫,经营范围:码头货物中转、服务、公、铁、水路物流代理销售:沙子、石子,占地20余亩,紧邻刘湾镇刘湾行政村。 现场检查时,大门出入口安装有车辆冲洗设施、雾炮机,洒水车正在作业,场区物料已覆盖。但存在没有密闭式物料装卸场所,货场没有建设料仓、地面未完全硬化、洒水后道路泥泞,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经调查,我县商砼企业中无力强混凝土搅拌站,经对刘湾码头沙河两岸周边排查发现共有四家商砼企业。分别是:1、沈丘县磐固商砼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20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国道G329。2、沈丘县正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15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国道G329。3、沈丘县力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10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界首市西平商港。4、沈丘县创亿商砼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约100米,厂区内路面都已硬化,搅拌楼封闭,料仓密闭,湿化设备雾炮机、洒水车、洗车台等都能正常使用,厂区外硬化路面直至省道S238。 经现场检查,四家企业过往道路均有不同程度的扬尘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四家企业加大车辆冲洗和清扫力度,确保不造成扬尘污染。目前已整改到位。 |
部分 属实 |
县交通运输局对河南刘湾港有限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建设密闭式物料装卸场所、路边硬化、配备控尘设施等措施进行整治。 目前,该码头安装有车辆冲洗设施1台、雾炮机1台,配备有洒水车1辆,场区周边墙体加装高8米的硬质防尘网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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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三十一批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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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1 |
D2HA202105070039 |
周口市沈丘县石槽乡张楼村后面的兴汇商砼站搅拌站,非法占用张楼村20亩耕地。 |
沈丘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兴汇商砼站搅拌站全称沈丘县兴汇建材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沈丘县石槽集乡徐营行政村,法定代表人:李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4X0LE60。公司于2018年8月建设,工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产品为商品混凝土。 经查,该公司2018年8月非法占用石槽集乡徐营行政村南土地17.9145亩(一般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商砼站。2018年9月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26917元已缴纳。 目前,该宗地已取得《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沈丘县2018年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及建新拆旧的批复》(周国土资函〔2018〕140号),已调整为工业建设用地,但该公司无合法用地手续。 沈丘县人民政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4号)文件精神,将依法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部分 属实 |
2021年5月21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公告。2021年5月28日,沈丘县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出台了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目前,沈丘县人民政府正在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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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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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