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23号)要求,下达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区、沈丘县、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00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周口市本级衔接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23号)
三、衔接资金分配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89799
附件:
周口市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县(市、区) |
金额 |
备注 |
周口市合计 |
5000 |
|
扶沟县 |
641 |
|
西华县 |
721 |
|
商水县 |
845 |
|
太康县 |
957 |
|
淮阳区 |
923 |
|
沈丘县 |
824 |
|
川汇区 |
65 |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