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1-07-28 09:27:05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农〔2021〕23号)要求,下达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区、沈丘县、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00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周口市本级衔接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农〔2021〕23号)

三、衔接资金分配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89799 

附件:

周口市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金额

备注

周口市合计

5000


扶沟县

641


西华县

721


商水县

845


太康县

957


淮阳区

923


沈丘县

824


川汇区

65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4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