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周口市第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办结信息公示
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21-04-24 12:34:1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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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

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整

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190073

周口市太康县独塘乡1、程楼行政村西城小学南边200米左右,有一私人养殖场(几十头猪),污水乱排乱放,导致气味难闻。2、独塘乡政府往西200米左右有一条河沟,附近生活污水排至河内,导致河水变色,气味难闻。

太康县

大气,水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该问题与交办太康县第三批案件为同一内容,接第三批交办件后,独塘乡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对沟渠进行清淤抽污,现已清理完毕。目前,已签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议,预计5月15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以满足独塘乡周边居民、机关和学校排污处理需求。

 

2

D2HA202104190047

周口市商水县魏集镇许寨村,养牛场内有个豆腐加工厂,使用燃煤锅炉,废水直接排入养牛场后面小河沟内,污染环境。

商水县

水,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业主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生产原料;并将排放的废水全部抽取,用于浇灌树木。现已取缔到位。

 

3

DD2HA202104190028

周口市项城市通济大道与南二环交叉口向西100米,项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对面四层楼下面大红门进去,里面有个豆腐加工厂,无证经营,使用燃煤锅炉,废水直接排入路边下水道。

项城市

水,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豆腐作坊无任何环保设施和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属实

鉴于以上调查情况,项城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作坊下达了取缔通知书,限两日内拆除取缔。执法人员4月21日现场核查时,该作坊已按照“两断三清”取缔到位。

 

经研究,项城市千佛阁办事处工委会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千佛阁办事处祁庄社区支部委员祁子杰党内警告处分;对千佛阁办事处祁庄社区驻村干部于东明实施诫勉谈话。

 

 

4

X2HA202104190014

1.周口市文明路明馨花园小区西南角鹿邑李涛卤肉总店,生产及销售过程中,恶臭刺鼻;2.举报该商家未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排;3.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川汇区

大气,噪音

经调查,群众举报属实。

属实

川汇区城管局要求该饭店购置安装净味器,已购置并安装完毕。要求该饭店加大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做到随脏随洗、随需随洗,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大声喧哗”宣传标语,对餐厅内高音就餐人员及时劝阻,避免声音超标扰民。

 

5

D2HA202104190002

周口市鹿邑县太清镇蒋营村加油站向北五百米,有家露天石料厂,无手续,占用农民基本耕地,在河堤南面,扬尘、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鹿邑县

大气,土壤,噪音

经查,群众举报属实。

 

属实

目前,当地政府已对两家砂石料场予以取缔,地上附属物已拆除。所占用的耕地、林地,由太清宫镇人民政府责成责任人蒋子虎、蒋子杰复耕复林。

 

经研究,太清宫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镇自然资源负责人付玉国和镇环保执法责任人钱松涛实施诫勉谈话。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