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市司法局 | 部门领导 |
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 联系电话: 8206315 网址:http://sfj.zhoukou.gov.cn |
孔德高 局长 |
工作时间(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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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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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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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市辖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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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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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政治部、法治建设工作科、执法协调监督科、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律师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制科、宣传科、研究室、计财装备科、信息化工作科、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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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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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周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周口市平原公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