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 通 知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09-02-24 09:31: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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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

通知

周政办〔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成人员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军分区司令、市长助理、监察局局长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安排有关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必要时可邀请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二、会议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报请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讨论制定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请求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嘉奖、记功、表彰有关单位、集体和个人及其它重要请示事项,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议题报批程序

(一)每周一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收集议题,报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核,由市长审定;上会议题确定后,一般不临时追加议题,确有特殊情况,须报市长批准。

(二)凡上会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由议题主汇报单位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审定;汇报材料(一式30份,A4纸)必须在会前两天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汇报材料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上会材料收集后,由办公室综合科提前将上会材料送出席会议领导审阅。

四、会议纪律

(一)会议出席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向秘书长打招呼,并向市长请假,其他列席会议人员向秘书长请假。

(二)会议期间,若无特殊急件,市长、副市长及其他出席领导同志一般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内容,其他列席人员严禁在会场随意传递与会议无关的文件,特殊紧急文件,须经秘书长同意后,由办理会务工作人员传递。

(三)所有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到会,严禁迟到、早退,严禁在会议期间接打手机和大声喧哗,确保会场纪律。

(四)议题汇报必须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情况下不带助手,确需带助手的,原则上只限带一名;汇报时必须思路清晰,言简意赅,避免空话套话,严禁汇报与议题无关的内容,汇报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五)审议议题时,与会领导和列席单位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根据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每个议题请示事项最后由市长决定。

五、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内容要尽快形成纪要,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核、市长签发。

(二)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跟踪督查,信息科要及时编发信息,宜于公开的内容,应按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和方式由秘书长审定,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贯彻和及时落实。

○○九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机关工作会议管理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月5日印发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