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盐业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3〕 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周口市盐业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0月30日
周口市盐业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食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食盐专营是防治碘缺乏病、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保持正常的盐业市场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取缔私盐生产、加工、储藏、 销售窝点,严打私盐运销团伙,堵住私盐货源,保障食盐市场稳定安全供应,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部门职责
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必须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分工协作、标本兼治”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本辖区的盐业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盐业部门要认真做好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加强盐政执法队伍建设,在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定期不定期开展食盐安全稽查活动,坚决制止和打击贩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食盐消费环境。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涉盐违法行为的举报,积极协助盐业部门查处贩运私盐案件;接受盐业部门对涉盐违法犯罪案件的协查请求,依法铲除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团伙、窝点,严厉打击涉盐暴力抗法分子;加强对长期从事贩运、制售私盐涉案人员的监控,从重从快查处重大涉盐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和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发展改革委要监督检查盐业经营单位,特别是食盐批发、零售环节价格执行情况,从严查处哄抬盐价和变相涨价违法行为,稳定食盐市场价格秩序。工商部门要全面清理、取缔无证照销售盐产品,加强对食盐代批、零售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积极配合盐业部门从严查处购销、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食盐流通、生产、餐饮等环节食盐抽检力度,协助盐业部门查处假冒伪劣食盐流入食盐市场等违法行为;加强碘盐含碘量监测,规范卫生许可,严格执行食盐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盐。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服务消费环节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监管。质检部门要建立完善涉盐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对涉盐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工作,从严惩处无证生产食盐及使用不合格食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主要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实施重点监控。
(二)突出重点部位。对农村集贸市场、工业用盐企业、旅游景点、食盐零售商店、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部位严格检查;
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饭店等餐饮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普查,严防非碘盐、劣质盐、工业盐流入餐饮业,保障餐饮业食用盐安全。
(三)查办大案要案。要把大案、要案的查处作为工作重点,重点摸清不法团伙和个人批量贩销、囤积私盐坐地分销和制售假冒食盐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从严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日-1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制定盐业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具体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清查、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1月11日-12月31日)。针对我市盐业市场存在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分工协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整治行动。要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涉盐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食盐市场监管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评比总结阶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15日)。市盐业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重点检查整治措施落实、案件查处、责任追究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着力构筑良好的盐业市场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报市盐业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我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盐业政策法规,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抓紧抓实盐业市场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公安、发展改革、工商、卫生、药监、质检、盐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盐业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督导组,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食用工业盐、劣质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增强群众食用合格碘盐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开展专项整治、维护食盐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