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周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周政办 〔2016〕 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
组织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机制;统筹协调全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制订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刘继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刘保仓(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国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刘占方(市政府副市长)
洪利民(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张继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
王 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王 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冯干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韦 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海洋(市环保局局长)
张子敬(市财政局局长)
张继良(市编办主任)
王富生(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张学成(市教育局局长)
赵卫红(市科技局局长)
姚卫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少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申 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继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哲(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涂才民(市水利局局长)
李 辉(市城管局局长)
黄松涛(市规划局局长)
史 豪(市农业局局长)
金玉贞(市林业局局长)
闫淑娟(市商务局局长)
刘 炯(市卫计委主任)
武仲坦(市审计局局长)
雷 云(市统计局局长)
凌全贞(市文广新旅局局长)
孙鸿俊(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 华(市畜牧局局长)
邵宏伟(市工商局局长)
李宪忠(市质监局局长)
徐克伟(市南水北调办主任)
孔令民(市地税局局长)
崔新建(市气象局局长)
郑连科(周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
杜利民(周口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宏伟(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行长)
杜红果(中石化周口分公司总经理)
何学习(中石油周口分公司总经理)
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卢海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备案。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