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口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的
通 知
周政办〔2017〕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少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韦 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淑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凌全贞(市文广旅局局长)
程俊华(市城管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丽霞(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委 员:罗 胜(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新芳(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从云(市民宗委副主任)
刘德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建安(市司法局副局长)
侯 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曹高举(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心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秦玉层(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何东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丁 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 锐(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 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孙 杰(市工商局副局长)
崔海顺(市供销社副调研员)
张 健(周口海关副关长)
李全立(市文物管理所所长、研究员)
周建山(市博物馆馆长、研究员)
张志华(市平粮台博物馆研究员)
委员会负责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协调、指导全市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拆除、迁移、重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大事件的处理,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文物保护管理方面的工作建议和意见;督促文物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韩丽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