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周政办 〔2017〕 32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周口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日
周口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地方史志工作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泽后世的文化事业。为促进和指导周口市地方史志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140号)、《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指导下,全市地方史志系统主动作为,务实重干,修志、编鉴、整理旧志、编写地情读物、用志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修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至2015年底,《周口市志(1991-2005)》印刷出版;《太康县志》、《沈丘县志》、《商水县志》、《黄泛区农场志》、《西华县志》、《郸城县志》、《项城市志》、《扶沟县志》和《淮阳县志》印刷出版,《川汇区志》通过省史志办审查验收;乡镇志编纂工作全面启动,以“典型引路、试点先行”为思路,选定了28个试点乡镇,市、县、乡三级均组建了领导机构和编写队伍。
(二)年鉴编纂工作逐步正常化。《周口年鉴》不断调整框架结构、创新完善版式,质量逐年提高,每年出版一部,“十二五”期间共出版5部;根据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县级综合年鉴于2011年开始编纂,至2015年底,商水县、太康县、项城市、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已经实现一年一鉴。
(三)用志工作成效初现。市、县两级史志部门围绕我市丰富的史志资源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开发,编纂出版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书、年鉴和地情读物等,并及时赠送发行,为领导科学决策、经济社会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提供了服务,充分发挥了地方志书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四)部门志编纂工作有效开展。市、县两级史志部门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编纂部门志,《周口市烟草志(2012年)》在全省史志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周口军事志(2012年)》被济南军区命名为优秀志书。
(五)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市级方志馆初具规模,馆藏不断丰富,已对外开放;西华县史志馆和黄泛区农场场史馆建成并开放;6个县市建有方志室。市级地情网站已建成运行,县级地情网正在筹建。
总体看,“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史志工作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但全市地方史志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不够到位;地方史志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史志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史志工作专业人员较少、人员结构不合理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全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这一中心任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将步入一个新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服务手段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地方史志工作要由传统、阶段性、单一的修志业务向与现实紧密联系、长期性、复合型事业转变,推进史志事业转型升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周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修志、依法治志、依法用志,推动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利用史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依法履行地方史志部门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扎实推进地方史志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地方史志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同时做好用志、旧志整理和大事月报、地情读物编印工作及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等,实现史志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学习前沿知识和先进经验,勇于改革,敢于探索,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成果创新。
5.坚持修以致用。把用志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料优势,全面提升用志水平;拓展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史志机构的知名度和史志成果的利用率。
6.坚持质量第一。进度必须服从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进度和效率,将精品意识贯穿于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确保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总体目标与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完成《周口市志(2006-2015)》的编修任务,实现县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做好三轮修志的启动准备,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大力推动读志用志,进一步完善地方史志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基本形成具有周口特色的地方史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2017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县级志书的编纂出版任务。同时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和续修方式等,做好第三轮修志的启动准备。
2.完成《周口市志(2006-2015)》编修任务。启动《周口市志(2006-2015)》编修工作,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记述2006年-2015年周口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情况,充分反映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与成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编修任务。
3.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工作。全面提高《周口年鉴》编纂质量,创新年鉴形式,适时推出网络年鉴、在线年鉴,提升年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7年,实现县市区综合年鉴全覆盖,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单位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4.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按照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实施意见》(周政办〔2014〕61号)要求,形成市政府引导、县级政府主导、市史志办指导,事权在县、乡镇具体实施的修志格局,坚持分级负责、分段推进、保障经费、质量第一的原则,充分利用行政手段,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工作思路,争取2020年出版一批高质量的乡镇(街道)志。有条件的地方要适时启动村志编纂工作。
5.深入开展历代方志和历史文献整理。整理编校旧志,传承历史文化,是地方史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两级史志部门要摸清当地旧志文献的底数,制订旧志整理计划,配合省《历代河南方志集成》整理出版工程,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统的图书整理方法,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分批次地开展旧志抢救保护和整理出版工作。
6.提升大事月报编印水平。2016年1月,《周口大事月报》创刊发行。在正常编印出版的基础上,丰富完善内容,提高编辑质量,充分发挥服务现实的作用。各县(市、区)要适时创办大事月报。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方志馆(室)建设,已建立的方志馆(室),进一步增加藏书、改进设备、完善功能,对外开放,使之成为地情文献的收藏、编研和咨询服务中心;尚未建立的县市区尽快建立方志馆(室)。二要加强网站建设,筹建沟通市、县两级地情信息的局域网络,实现全市史志资源的共享。已组建网站的,及时丰富更新页面,不断增加信息量;未组建的,创造条件,尽快组建运行。三要加强地情数据库建设,不断丰富地情数据库内容。到“十三五”末,市、县两级史志部门全部建有地情网站、方志馆(室),有条件的要建设地情数据库。
8.大力开展用志工作。市、县两级史志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特色项目为抓手,实施具有带动全局作用的用志开发项目。做好修志成果的转化工作,深入开展读志用志活动,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组织编写适合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大中小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地情读物和乡土教材,推出一批有文化特色、有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市情或县情的精品力作。
9.做好部门志、行业志编撰工作。加大部门志、行业志编纂意义的宣传力度,动员、要求有修志条件的部门和单位编纂部门志、行业志。市、县两级史志部门要对编纂过程加强业务指导,编纂部门要按照志书审查规定程序印刷出版。
10.加强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市、县两级史志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全省和外地市的理论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通过理论学习,推动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史志成果。围绕史志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及时组织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发动史志工作者撰写理论文章。已经完成修志任务的,要及时总结二轮修志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史志学科建设和史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
《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是我们开展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市、县两级史志部门要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要牢固树立依法修志观念,切实提高依法治志水平。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的职责,全方位开展地方史志的编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建立健全相配套制度措施,为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要适时开展史志行政执法检查,依法纠正违法行为。
(二)组织保障
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志办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史志工作体制,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常规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工作到位。市、县两级史志部门要充分发挥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分解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政府要适应新时期地方志工作要求,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史志经费与史志事业发展相适应。要逐步改善工作条件,配备符合史志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施设备。要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确保史志信息化与全市信息化建设同步。
(四)制度保障
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地方志工作法规、文件,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要继续坚持督查通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县市区史志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结果。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修志编鉴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承编责任制、主编(总纂)责任制、资料收集管理制、修编审定验收制等制度,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按章办事。二轮、三轮志书要严格执行志稿三级评审和验收制度,对送审不合格的,坚决退回重修。乡镇(街道)志书要严格按照《周口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对市、县、乡三级史志办乡镇志编纂工作职责和程序的规定》进行修改、评审、出版。县级综合年鉴通过市史志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印刷出版。
(五)队伍保障
要不断加强史志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大力弘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精神。要积极倡导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史志队伍,通过自学、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史志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真正把我市史志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史志队伍。
(六)宣传保障
不断强化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宣传周口历史文化的品牌专栏,制作宣传周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举措及辉煌成就的专题,弘扬周口精神,传播周口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