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周政办〔2018〕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12日
周口市建筑业转型发展
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52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根据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全力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要求,以全面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革新项目组织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创新驱动为主要路径,提升我市建筑业整体竞争力,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50亿元,年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建筑业对拉动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明显,建筑业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一级资质企业达到15家以上,培育新增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2家。创建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1—2家、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训基地2—3家,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通过资质引导等手段,培育建筑企业向轨道交通、高铁、市政、港口、水利、电力、公路、地下管廊、装配式建筑等领域拓展,改变目前同质竞争的局面。做大做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支持骨干建筑业企业参与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大力发展建筑防水、防腐、建筑装饰、外墙保温、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冷再生、公路养护、航道养护、消防设施等专业承包企业。发挥“项城防水”“沈丘建筑”品牌效应,打造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周口建筑品牌。鼓励市内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重组、并购等方式,向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企业转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2.推动企业合作联营。支持我市建筑企业与中央、外埠大型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市内重大工程项目施工。鼓励外埠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联合组建股份制项目公司,参与PPP项目。
3.建立重点培育企业联系制度。在资质升级、市场开拓、创新创优、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跟踪指导,对重点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建筑产业化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建立建筑产业化人员和工人培训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有条件的预制部件、墙材生产、商品混凝土、钢结构等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技术改造升级,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装配式建筑领域。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2.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将装配式建筑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抓手,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钢结构、混凝土预制部品(件)产业园区。形成从装配式制造到部品(件)生产、建筑安装、再到家居装修全产业链条,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2至3家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形成约2到3个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凸显特色产业集群优势。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3.积极建设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带动,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装配式水平高的技术研发、部品部件生产、工程建设企业进行试点示范。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推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房地产、仓储物流车间厂房、木结构集成房屋等项目进行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三)推动建筑业创新和科技进步
1.推广绿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筑规划。自2018年起,全市范围内新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承担城镇居民工作生活服务功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性住房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引导建设单位及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建设开发项目执行《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保障性住房执行《河南省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2.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各级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等部门要研究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监管和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完成后,以工程估算(或工程概算)为控制指标,以限额设计为控制手段,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3.强化建筑市场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托,强化以企业和个人履约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凡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将相关责任单位列入我市诚信系统黑名单,清理出周口建筑市场,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企业入库管理工作,防止不诚信企业进入周口建筑市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大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严禁以各种名义强制要求省内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各类建筑工程招标文件不得提出与招标项目无关的要求,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相对应的企业资质和业绩条件。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基础设施、PPP项目不得人为抬高准入门槛,不得对省内民营建筑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标投标交易电子化。税务部门要牵头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税收属地化问题。以“营改增”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2.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发布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扎实推动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在我市建筑行业的有效实施,营造“守信得偿、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3.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借用资质以及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合同履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劳务费用与支付等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装配式建筑扶持力度
全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周政办〔2017〕97号)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及推进实施工作。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
(三)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
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强化建筑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为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提供及时、科学、有效的统计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要高度重视,依据本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各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建筑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地方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