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R0001-01-2020-00011 发布日期 2020-04-27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20〕9号 成文日期 2020-04-15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 行动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20〕9号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0-04-27 10:38:5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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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5日

周口市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走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打击走私工作,根据全国打私办、省打私办关于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突出走私问题,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好反走私职责任务,坚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推进打击走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中原港城建设、绘就周口特色添彩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周口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行动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署开展。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全市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行动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行动步骤

行动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中旬):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我市走私态势,有针对性地部署和开展打击专项行动。

(二)行动实施阶段(2020年4月下旬—12月中旬):按照全国打私办和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坚持守土有责,突出打击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综合整治,确保牢牢把握反走私斗争主动权。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12月20日前报送行动总结。总结要体现“国门利剑2020”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参战单位工作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总结提炼战术战法,客观评估行动的综合效果。

四、行动任务

(一)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组织开展禁止洋垃圾入境“蓝天2020”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坚持打防并举、内外协同,推动禁止洋垃圾入境由治标向治本转变。海关、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和情况互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监管、打击、整治合力,坚决阻断洋垃圾跨区域转运通道。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集中清理整治辖区内各类洋垃圾集散地、营销场所和加工生产“黑作坊”,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筑牢禁止洋垃圾入境立体防线。(责任单位:周口海关、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深入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周口海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关联商品、重点人群的风险布控,强化现场监管查验。海关、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情报共享、联合行动和联防联控,形成打击合力。加强重点人员场所管控,对有过走私、非法收购、出售、雕刻象牙案底等人员实施重点监控,对工艺品雕刻、家庭作坊等开展不定期走访、检查、监督,确保象牙等贸易禁令有效落地。物流快递企业要加强寄递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责任单位:周口海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疫区冻品走私专项行动,严防穿山甲等各类野生动物传染源伴随进出境活动传播扩散,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周口海关要严格出入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货运渠道走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查缉力度,坚决阻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渠道。海关、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单位、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农贸市场、宠物市场与医院等单位的排查,了解全市野生动物市场主体资质、野生动物品种、市场交易行情、境内境外野生动物关系等,对存在走私贩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各自职权开展严格管理和依法打击。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坚决取缔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交易市场,加强对重点地区市场野味交易食用问题的整治。(责任单位:周口海关、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疫情防控物资走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走私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周口海关要加大对进口防疫物资的查缉力度和检验检疫,严防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走私入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线上线下、防疫物资专业市场和流通企业的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防疫物资等违法行为,并将所扣物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快速处理。(责任单位:周口海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严厉打击皮草、卷烟等重点涉税商品走私。全力查发重点涉税商品走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和国家财税安全。周口海关要加强对行业性偷逃税走私风险的分析监控,强化对重点渠道、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查缉。烟草、海关、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烟草走私贩私形势的分析研判,强化对重点路线、重点市场的监测监控,严厉打击出口回流、走私贩卖卷烟行为。针对走私加热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蔓延形势,研究犯罪规律,开展联合查缉。税务、海关、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虚开骗退税行为的联合打击,堵塞监管漏洞,坚决打击地下钱庄及其交易对手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周口海关、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烟草专卖局、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严厉打击粮食、冻品、食糖等农产品走私。将重拳打击农产品走私作为维护农业和粮食战略安全的重要举措,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维护百姓餐桌安全。周口海关要严厉打击通过伪报原产地、伪报贸易方式等走私大豆、坚果、食糖、大米等农产品的行为。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运输、仓储、销售环节的清查整治,严厉查处运输、仓储、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冻品的行为,通过市场销售环节循线倒查、深挖扩线、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周口海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严厉打击涉枪涉毒走私。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主动应对反恐、维稳等新使命新任务,严厉打击涉枪涉毒等违禁品、危险品走私。周口海关要加强对各类涉枪、涉毒、涉恐、涉爆风险信息的监测分析,加大查缉力度,提升一线监管查缉效能。海关、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专项分析、线索互联和资源共享,联合打击制、贩、走私涉枪涉毒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责任单位:周口海关、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严密防控新型走私风险。加强对新形势下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究,紧贴海关改革实践,密切关注“两步申报”等改革可能衍生的走私风险。围绕新兴领域、新型业态、新贸易方式衍生出的走私风险,加强分析研究。严密关注国际贸易摩擦等形势下重点敏感商品走私态势,切实维护国家核心利益。(责任单位:周口海关)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尽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打击走私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国门利剑2020”行动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制,抓紧抓好行动各项重点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公安、海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市场监管、烟草、邮政等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联防联动打私机制,凝聚打击走私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及时听取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区域行动开展,确保行动扎实深入、不留死角。对行动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突出走私问题持续存在的地区,进行通报警示,并与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挂钩。

附件:周口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周口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胡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德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周口海关关长

成 员:张云周  市法院副院长

张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向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德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新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夏孔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

袁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马仁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训诗  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曹桂芝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李广建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赵崇宏  市税务局副局长

樊明亮  市烟草局副局长

张洪涛  漯阜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邱洪涛  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周口海关,邓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