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守护困难群众健康底线
来源: 周口日报 时间: 2025-07-21 08:39:4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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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救助,是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的救助制度,也是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要兜底政策。近年来,周口市聚焦群众关切,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努力提高医疗救助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那么,在周口市,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医保部门为提高医疗救助服务质量做出了哪些努力?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带来哪些实惠?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医疗救助为民生兜底、为幸福托底

  “幸亏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我因脑出血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治疗,共花费272967.84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500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50631.83元,医疗救助报销32852.74元,三重医疗保障合计报销医疗费用233484.57元,我个人只承担了4万元左右。”7月8日,家住太康县逊母口镇的陈刚强(化名)激动地对记者说。

  陈刚强介绍,他和老伴靠种地为生,突发脑出血后,高昂的治疗费用让他们并不富裕的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家人心急如焚,翻箱倒柜拿出所有积蓄,四处奔走向亲戚邻居借钱。”陈刚强说,“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家情况后,及时为我办理了低保,又在看病期间帮我申请医疗救助,实实在在解决了我的困难!”

  对于鹿邑县赵村乡前刘寨村的刘文明(化名)一家来说,医疗救助无疑是雪中送炭。今年年初,刘文明被诊断为肾衰竭,疾病的折磨和巨额的医药费压得他喘不上气来。为了与病魔抗争,刘文明一边在外务工,用透支身体的方式赚取微薄收入;一边拖着病体,定期前往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

  在这条充满艰辛的治病路上,医疗救助犹如穿透阴霾的一束光,让他黯淡无光的生活有了转机。

  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工作人员通过医保大额医疗费用预警系统敏锐地捕捉到刘文明异常的就医情况。他们进一步查询,全面掌握了刘文明异地就诊的详细信息。

  为了让刘文明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工作人员及时将他的就医信息推送至民政部门,为民政部门认定他的困难群众身份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经过严谨的审核流程,刘文明被认定为低保对象,这为他后续申请医疗救助奠定了基础。

  随后,工作人员主动向刘文明讲解医疗救助政策,还细心为他梳理需要准备的资料,手把手帮助他完成医疗救助申请。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刘文明顺利申请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达25982.95元。“这笔钱太及时了!让我在与病魔斗争的道路上,感受到了温暖与力量。”提起医疗救助政策,刘文明赞不绝口。

  像这样沐浴在医疗救助政策暖阳下的困难群众,还有很多。他们真实的故事,诉说着医疗救助为民生兜底、为幸福托底的力量。

  医疗救助中的“减负”与“赋能”

  近年来,周口市医保部门依托河南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服务融合,不断提升医疗救助实效。

  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根据实际给予一定救助。

  在医疗保障权益方面,基本医疗保险发挥着主体保障功能,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发挥着减负功能,在全面落实普惠待遇政策的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倾斜保障政策。“医疗救助则发挥着托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周口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周口市已构建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全方位保障网络,积极发挥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托底作用。

  “在医疗救助费用方面,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最高救助限额。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救助,不得重复救助。”周口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周口市建立了一整套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提高医疗救助服务质量持续“赋能”。周口市医保部门充分利用医保结算系统数据,全面开展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重点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仍然较重的参保人员,每月及时将预警监测信息推送给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实现精准动态监测,协同做好风险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强对监测人群的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在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方面,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市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单制”结算,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症患者首次救助实行依申请救助,实现了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融合,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下一步,周口市医保部门将继续落实好参保资助政策,巩固好“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积极服务群众,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继续做好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发挥医疗救助综合帮扶作用,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邱一帆)

责任编辑:高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