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为进一步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当天上午,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妇女联合会,在五一文化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将开展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及法律援助宣传,同时通过微信、自媒体、新闻媒体等网络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凝聚关爱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把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开展多个项目,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截至目前,全市将11.9万名留守儿童和8.79万余名困境儿童纳入关爱保障范围。一是先后3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950元,机构养育孤儿从1000元提高到13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水平显著提高。二是组织实施孤儿助医助学工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对年满18周岁的孤儿大学生,在享受孤儿最低养育补贴的同时,每人每学年发放10000元助学金,帮助顺利完成学业。共资助孤儿大学生150人,累计发放孤儿助学补助资金143万元。三是开展“儿童之家”项目建设,致力于构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现有儿童之家239个,积极发挥儿童之家阵地作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不断创新宣讲方式,将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融入到现代戏曲、小品、歌曲新唱等节目,引进社工组织将政策宣讲融入关爱服务活动,携手医院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讲座等深受儿童欢迎喜爱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