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办理的通知》,以推动“互联网+公积金”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总体思路,从精简办事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和防范业务风险三个方面,出台11条优化措施。
在精简办事材料方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用到业务场景,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出示电子证照或已实现的共享渠道能够调用核实的,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即可进行相关业务咨询和办理。取消部分办理材料: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提取,无需再提供离职证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首次提供借款合同后,同一笔未结清贷款再次提取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
在优化业务流程方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度压缩审核时限,全力推进业务网上办理,大力提升便企利民服务水平。全程网办提取业务当日办结;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外地申请的“跨省通办”业务,在收到业务申请2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新开办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零材料”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窗口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无需再提供纸质证照。
在防范业务风险方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利用信息数据共享成果,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理和审核环节,通过调用全国增值税发票、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共享数据,从源头上防范业务风险。完善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引导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和职工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防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更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