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耕不辍:淬炼刑法学传世经典
在刑法学界,马克昌的名字如丰碑般矗立。他不仅以卓越担当参与“世纪审判”、以满腔热忱重振法学殿堂,更淬笔为刃,在半个多世纪的治学岁月中笔耕不辍。他的作品承载着对真理的追求与对法治的期许,既构建起系统的刑法学知识体系,也为中国刑法学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丰硕的学术成果与严谨的治学精神,滋养了一代又一代法学人。
1979年,我国法学领域百废待兴,亟须权威教材指引教学方向、构建知识框架。在此时代背景下,马克昌受邀担任副主编,参与编撰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刑法学》。这是我国恢复法学教育后出版的第一部权威刑法学教科书。
编撰过程中,马克昌秉持“求真务实”的治学理念,既扎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梳理总结典型案例与经验,又借鉴国外先进刑法理论成果,反复推敲每一个概念、每一个条款。为确保教材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他常常埋首图书馆,查阅海量文献资料,与编撰团队成员彻夜研讨,对有争议的知识点逐一辨析、达成共识。1982年,该教材正式出版,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刑法学体系,清晰界定了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及犯罪构成、刑罚体系等核心内容,为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提供了系统的知识框架,填补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空白。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曾评价:“统编教材《刑法学》一书开创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刑法学的道统。”此后数十年间,这部教材被广泛采用,成为刑法学领域的经典入门读物。
马克昌深知,刑法学研究需要不断深化、拓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因此,他将研究重心转向犯罪论与刑罚论的系统梳理,牵头主编了《犯罪通论》与《刑罚通论》。这两部著作被誉为“刑法学百宝书”。在《犯罪通论》中,马克昌打破传统研究范式,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对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核心问题深入剖析,提出诸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刑罚通论》则聚焦刑罚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对刑罚的目的、功能、种类以及量刑、行刑等问题系统阐释,为我国刑罚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两书出版后,迅速成为刑法学研究的典籍性文献,几乎是每一位刑法学者案头必备的参考资料。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赵秉志等评价道:“这一体系在宏观上对我国通行的犯罪论体系有所突破,在微观上对通行的犯罪论体系作了发展。”其学术影响力跨越数十年,至今仍在刑法学研究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马克昌学术视野开阔,不仅深耕国内刑法理论,还积极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填补多项学术空白。他主编的《中国刑事政策学》,是我国大陆第一部研究刑事政策的专著,首次系统梳理了刑事政策的基本理论、发展历程与实践应用,为我国刑事政策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西方刑法学说史的论著。在该书中,他通过梳理西方刑法学说的发展脉络,介绍不同学派的核心观点,为国内刑法学研究提供了重要参照与借鉴。此外,他主编的《刑法学全书》,迄今仍是我国刑法学者引用最广泛、最权威的巨型工具书。他所著的《经济犯罪新论》,为我国经济犯罪理论研究作出重要贡献,并荣获中国图书奖。
在马克昌的众多著作中,最令人震撼的当数他72岁高龄时动笔、历时四载完成的个人专著《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这部80余万字的皇皇巨著,是他学术生涯的巅峰之作,也是比较刑法学领域的登峰之作。马克昌历来重视比较刑法和外国刑法研究,他认为,借鉴国外先进刑法理论与实践经验,能够为我国刑法学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彼时,马克昌不会使用电脑,全稿都依靠“爬格子”的方式一笔一画手写完成。四年间,他每天坚持伏案写作,常常写到手指酸痛、视力模糊仍不肯休息。为确保资料翔实准确,他参阅日、德、法、意、俄等多国相关著作50余种,对不同国家的刑法总论知识系统梳理、比较分析。从概念界定到理论辨析,从制度比较到经验借鉴,每一个环节都精益求精。有时为核实一个国外法律条文,他多方联系海外学者获取权威资料;为厘清一个理论争议点,他反复研读相关文献,直至形成清晰观点。2001年8月,这部凝聚他心血的著作完稿,2002年10月正式出版。
这部著作论述精辟、思想深邃、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被法学界誉为“比较刑法原理之集大成者……是一本最全面的教科书和专著”。2003年,该书斩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成为当年我国法学界唯一获奖书籍;此后,又荣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双重国家级奖项的认可,充分彰显了该书的学术价值与影响力。如今,五本厚厚的手稿被收藏于武汉大学图书馆珞珈文库。泛黄纸页上密密麻麻的字迹,见证着马克昌对学术的执着追求与崇高情怀。通过公开展出,让学子们得以直观感受马克昌先生严谨细致的治学风范,体悟其深耕学问的钻研精神。
此外,马克昌还主编了《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以亲历者视角记录了这场处于国家历史转折时期的历史性审判,为后人留下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据统计,从1979年开始,马克昌先后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即便到了晚年,重病缠身的他,对学术研究的牵挂也从未减退。病重住院期间,他还拟定了与《犯罪通论》《刑罚通论》相配套的姊妹篇《百罪通论》的编写计划,并亲自撰写5万余字书稿。直至逝世前,他仍惦念着尚未完成的个人著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
秉笔直书:以法之名守护公平正义
“做人要正直,不要圆滑。”这是马克昌对子女的谆谆教诲,更是他践行一生的人生准则。作为法学泰斗,他不仅以深厚学养构建刑法理论体系,更以刚直不阿的风骨、侠骨柔肠的情怀,在司法实践中为百姓撑腰、为正义呐喊。从纠正行政机关越权办案,到为无辜者洗刷冤屈,再到顶住舆论压力坚守法治初心,他用一次次秉笔直书的担当,诠释了“中国法律人的良心”的深刻内涵。
1988年7月,武汉市某企业经理卢某突遭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抓捕,被冠以“投机倒把”罪名,不仅5辆大卡车被没收,还被责令缴纳11万元罚款。走出看守所的卢某走投无路,找到时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马克昌。听完事情原委,马克昌怒不可遏:“刑警队咋能非法插手经济纠纷?”他当即报请市人大向公安局提出纠正意见,却遭到对方无视,卢某还被追加罪名报检察院批捕。
面对阻力,马克昌没有退缩。多次沟通无果后,1990年1月12日,他联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其他7位常委,在武汉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第一个质询案,明确指出此案属于公安机关越权办案,必须依法纠正。这份充满勇气的质询案,最终推动武汉市政府限期督办。武汉市公安局不仅退还了卢某的财物和罚款,还书面汇报了工作失误的原因。更令人动容的是,当卢某事后拖欠甘肃某私营企业款项避而不见时,马克昌又以长辈名义写信劝说,促成还款协议达成。“他的较真,只为维护法律公正;他的热心,只为让百姓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他的学生在回忆文章中这样评价。
“证据是案件的灵魂,没有证据就不能立案,形成不了证据链就要撤案,天王老子打招呼都不行。”这是马克昌反复强调的执法理念。在他看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每一起案件都关乎百姓身家性命,容不得半点马虎。河南某地曾发生一起荒唐案件:三名法官依法执行经济案,却被当事人捏造事实诬告。受理法院仅凭某领导批示,就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三年。相关部门在复查时发现判决不公,却因种种原因不敢撤销,只好带着案卷专程向马克昌请教。马克昌仔细审阅案卷后,依据法律条文和证据规则,明确出具了“应以证据定性”的法律意见书。他的意见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责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错误判决,为三位法官洗清了冤屈。
2006年,武汉市某法院对未指使、未在场、未动手的李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马克昌接到市人大转来的咨询函后,连夜翻阅案卷,发现这是一起因法院不采信公安机关侦查结论而导致的错案。他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放下手头事务,连夜撰写《关于李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意见》,最终推动相关单位纠正了错判。
即便对陌生人的求助,马克昌也始终怀有悲悯之心。一次,一位素不相识者因琐事被判死刑,家属几经周折找到他。马克昌没有因“事不关己”推诿,而是认真研读全部卷宗,发现司法机关量刑过重。他迅速致信当地司法部门,提出以证据定性的意见,力促案件重新审查。最终,法院参照他的意见予以减刑,挽救了一条生命。
在重大社会案件面前,马克昌更是顶住舆论压力,坚守法治初心。2009年5月,湖北省邓玉娇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舆论众说纷纭。作为法学权威,马克昌多次出席司法部门研讨会,客观发表专业意见。案件判决后,社会争议仍未平息,部分观点情绪化严重。为引导公众理性看待,他在《法治日报》发文,明确指出该案定性及法律适用正确。文章发表后,争论很快平息,但他因此遭到部分人的攻击。面对非议,马克昌坦然处之:“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应秉公护法、坚持真理,不应被舆论左右。”这份不迎合、不盲从的坚守,正是法学家风骨的生动体现。
在治学与实践中,马克昌始终倡导刑法的谦抑与宽容。他认为,刑事司法要改变“动不动就用刑法”的观念,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杀可不杀的不杀”。这背后,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百姓权益的守护。
2007年,正值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实施的关键期。已逾八旬的马克昌怀着对故土的深厚眷恋,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河南省西华县,在县委礼堂为全县政法干部作了一场高水平的专题讲座。面对来自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各乡镇基层的数百名政法干部,老人精神矍铄,声音洪亮。他结合当时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适用问题,深入剖析了基层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热点难点——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到正当防卫条款的具体适用,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到农村常见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内容扎实,切中要害。讲座既有高屋建瓴的理论阐释,又穿插了他在“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及长期司法咨询中积累的鲜活案例。他特别强调:“基层政法干部身处执法第一线,掌握的是百姓对法治的最直接感受,一言一行关乎法律尊严与人心向背。办案不仅要合法,还要讲情理;既要坚守刑法谦抑性,又不能放纵犯罪。”整场讲座持续近两个小时,现场数次响起热烈掌声。这场饱含桑梓深情的回乡授课,是先生对故土法治事业最真挚的反哺,为基层执法者筑牢了信仰之基、淬炼了专业之力。
薪火相传:基金会延续法治初心
为更好地培育法学人才、促进学术研究、服务社会发展,马克昌于2007年11月27日出资并募资,推动成立“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这一全国高校法学领域首个以个人姓名命名且正式注册的基金会,成为承载先生法治理想的重要载体。
基金会的成立,源于马克昌对法学教育的深切牵挂。从教60余载,他深知人才培养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也目睹过无数寒门学子求学的艰辛。他说,成立基金会是为了传承“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治学精神。他率先垂范,多次将稿费等个人收入悉数捐入基金会,用实际行动为基金会发展奠定基础,也为后辈树立了尊师重教、反哺学界的榜样。
按照章程,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涵盖支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设施更新、重点课程、青年教师成长,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支持各类与法学教育相关的公益项目。从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到奖励在科研领域崭露头角的青年学者;从助力法学学科前沿课题研究,到支持法律援助等社会实践,基金会的每一项工作都紧扣“培育人才、服务社会”的宗旨,精准延续着马克昌先生的法治使命。
多年来,基金会坚守初心,在法学人才培养与推动学术研究方面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它不仅为家境困难的法学学子送去温暖,帮助他们无后顾之忧地钻研学问,也通过资助科研项目,为法学理论创新注入动力。武汉大学法学院许多教师的研究曾得到基金会支持,他们也成为传承先生学术思想、推动刑法学发展的重要力量。
基金会的影响力还延伸到法治实践一线。2025年6月,北京律海芒芒科技有限公司专程向基金会捐赠10万元,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旨在提升学生志愿服务能力、援助弱势群体案件等。此举既是对基金会公益价值的认可,也使马克昌先生“秉公护法、服务社会”的理念在新时代有了新的实践形式,让法治的温暖传递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身边。
学高德馨:辉映中国法治征程
在新中国刑法学波澜壮阔的发展史上,“北高南马”的美誉如雷贯耳,光耀法治长空。“北高”是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南马”便是马克昌教授。两位法学巨擘双星辉映,共同奠基了中国刑法学的理论大厦。
高铭暄曾满怀敬意评价挚友:“他是我素来尊敬的一位刑法学家,功底深厚,不仅对中国刑法学有很深的造诣,同时对外国刑法学,特别是大陆法系有深入的研究,可以说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这份跨越南北的学术共鸣,是两位泰斗惺惺相惜的见证,更推动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不断走向深化与繁荣。
马克昌的一生,是“学品与人品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生动典范。他深耕法学数十载,著作等身,撰写的刑法专著影响深远,全国超过百万法学学生曾捧读其著作,从中汲取法治智慧。他曾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职,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为刑法学研究指明方向。马克昌还积极为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他提出的“限制死刑适用范围”“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等建议,切中司法改革要害,被纳入相关政策制定考量,为完善我国刑事司法体系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相较于学术上的辉煌成就,马克昌在育人之路上的耕耘更熠熠生辉。“先做人,后治学”——这六字箴言是他教书育人的核心准则,更是他一生德行的凝练。60余载春秋,他悉心培育的法学“马家军”遍布学界、司法界、政界,成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他的学生至今仍铭记恩师教诲:“马先生不仅传授专业知识,更以刚直不阿的品格为我指引人生方向。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先生的法治理念始终是我坚守的准则。”“老师一生刚直不阿,有副侠骨柔肠,他的人格修养像春雨般润物无声,影响了我们的一生。”
凭借在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领域的卓越建树与深远影响,马克昌备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与爱护。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等多位国家领导同志曾亲切接见他,对他为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勉励他继续深耕学术、培育栋梁。2011年,马克昌积劳成疾,卧病在床。消息传开,党和国家领导人牵挂他的病情,通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密切关注治疗进展,反复叮嘱湖北省和武汉大学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救治保障工作,协调国内顶尖医疗专家为他会诊,提供全方位治疗支持。这份关怀,既是对一位法学大家的敬重,更是对他毕生奉献的肯定。
2011年6月22日19时16分,马克昌因病医治无效,在武汉与世长辞,享年85岁。许多纪念文章这样写道:他的一生,是为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不懈奋斗的一生;他“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刚直不阿、秉公护法”的品格,值得后人永远铭记;他为新中国刑法学体系构建和法学人才培养作出的贡献,不可替代,永载史册。
珞珈山下,法治路上,马克昌以拓荒之志奠基刑法学,以赤子之心守护公正,以育人之德传承薪火。他的著作照亮治学之路,他的风骨感召后辈前行。如今,基金会赓续其使命,“马家军”接力耕耘,先生的法治精神如东湖碧波,奔流不息;如珞珈青松,常青不朽,永远滋养着中国法治的沃土。(记者 王锦春 付永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