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第38项整改任务: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周口市长期堆存2.1万吨飞灰。
二、整改措施
加强飞灰暂存管理,确保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2024年12月底前,沈丘县、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成投运,2025年12月底前,淮阳区、商水县、太康县、扶沟县、郸城县、西华县、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成投运。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堆存飞灰规范处置到位。坚持分类施策,全程严格把控环保标准,确保2.1万吨堆存飞灰规范化处置。一是中心城区3776.76吨飞灰,已于2024年1月、3月由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转运至沈丘县飞灰填埋场规范处置完毕;二是淮阳区10410.66吨飞灰,已于2025年8月运至本地建成投运的填埋场规范处置完毕;三是西华县7010吨飞灰,其中3785.36吨已运至本地建成投运的填埋场规范处置,剩余暂存于有“三防”措施的专用仓库内,后续逐步全部完成填埋处置。
(二)处置设施全面建设完成。按照“分批次推进、全覆盖建设”原则,全力推进9座飞灰填埋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处置能力全面达标。其中,2024年6月、9月,沈丘县、鹿邑县飞灰填埋场先后建成投运,提前完成第一批次建设任务。2025年12月底,淮阳区、商水县、项城市、太康县、扶沟县、郸城县、西华县飞灰填埋场顺利建成。经验收,可有效保障全市飞灰规范处置需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3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李立政
联系电话:0371-66069830
电子邮箱:hnhjws@126.com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