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借引黄灌溉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郑州、开封等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对“人工造湖”挤占农业灌溉用水、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认识不清,借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之机,大肆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河南省要坚决纠正违规“人工造湖”。
二、整改措施
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对手续完善的,严格按照原设计方案建成全部工程,回归调蓄灌溉初衷,并加强后期运行监管,严禁擅自改变水资源用途;对手续不完善、符合政策规划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手续,尽快建成全部工程;对手续不完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叫停,恢复原貌。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依法依规完善取水许可手续。编制了《周口市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经省水利厅评审后,2021年2月8日,省水利厅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豫水许准字[2020]第263号),批准周口市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项目取水。
(二)优化调蓄功能设计。实施了周口市东新区引黄调蓄(西华灌区)灾后重建项目,对灌溉渠系和灌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利用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所蓄的水,通过洼冲沟、流沙河等渠系到达灌区,发挥农业灌溉供水功能,进一步补充西华灌区浅层地下水位。
(三)加强取用水管理。制定印发了《周口市引黄取水计划申请办法》(试行),明确了引黄取水计划编报、调度管理、引水设施管护及法律责任。
经整改,周口市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前期立项、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环评、取水等手续齐全,灌溉调蓄功能有效发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王钰磊、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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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