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R0001-01-2025-00106 发布日期 2025-07-03
发文字号 周政办明电〔2025〕11号 成文日期 2025-06-30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周政办明电〔2025〕11号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5-07-03 19:58:3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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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决策内容涉及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其他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承办单位要在决策事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最终成果、合法性审查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公众参与证明材料、专家论证证明材料、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等整理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归档。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调整(包括新增、取消、延期等)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710日前将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县级政府市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安晶晶

联系电话:0394—8288283

电子邮箱:zkszfzcfgk@163.com

 

 

 

2025年6月30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编制《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市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2

出台《周口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第三季度

3

健全完善多层次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第三季度

4

编制《周口市临港产业发展规划》

市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5

出台《周口市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第三季度

6

出台《关于新时期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市商务局

第三季度

7

出台《关于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第三季度

8

出台《周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

第三季度

9

实施宁洛高速漯周界段改扩建工程、兰考至沈丘高速太康至沈丘段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持续推进

10

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

第三季度

11

谋划建设周口市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

第四季度

12

出台《关于发挥资源优势促进文旅消费政策措施》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第三季度

13

支持设立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

郸城县政府

持续推进

14

启动贾鲁河通航前期准备工作

西华县政府

持续推进



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