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周口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内容涉及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其他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承办单位要在决策事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最终成果、合法性审查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公众参与证明材料、专家论证证明材料、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等整理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归档。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调整(包括新增、取消、延期等)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市政府。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周口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7月20日前,将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县级政府、市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安晶晶
联系电话:0394—8288283
电子邮箱:zkszfzcfgk@163.com
2026年7月14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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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2 |
周口市临港产业发展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3 |
2026年周口市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点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4 |
周口市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
市农业农村局 |
第三季度 |
5 |
周口市“十五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市教育体育局 |
第四季度 |
6 |
周口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暂行) |
市卫生健康委 |
第四季度 |
7 |
修订《周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
市应急管理局 |
第四季度 |
8 |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市医保局 |
第四季度 |
9 |
周平高速豫皖省界至临颍段项目 |
市交通运输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