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4号)要求,下达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区、沈丘县、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郸城县、鹿邑县、项城市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计10300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周口市本级衔接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4号)。
三、衔接资金分配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周口市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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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本次下达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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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绩效 评价结果 |
资金绩效 评价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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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合计 |
10300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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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 |
1178 |
优秀 |
200 |
西华县 |
1434 |
优秀 |
200 |
商水县 |
1443 |
优秀 |
200 |
太康县 |
2179 |
优秀 |
200 |
淮阳区 |
1601 |
优秀 |
200 |
沈丘县 |
1283 |
优秀 |
200 |
川汇区 |
451 |
优秀 |
100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331 |
优秀 |
100 |
郸城县 |
200 |
优秀 |
200 |
鹿邑县 |
100 |
优秀 |
100 |
项城市 |
100 |
优秀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