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示
来源: 市财政局 时间: 2021-12-14 15:51: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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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51号)要求下达淮阳区、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鹿邑县、项城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计52461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51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中央资金

周口市合计

52461

周口市小计

7621

淮阳区

7449

川汇区

103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69

省管县小计

44840

扶沟县

5051

西华县

5977

商水县

6080

沈丘县

6133

郸城县

7004

太康县

8505

鹿邑县

2464

项城市

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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