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示
来源: 市财政局 时间: 2021-12-27 18:35: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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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54号)要求下达淮阳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鹿邑县、项城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417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54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区

中央资金

周口市合计

417

周口市小计

91

淮阳区

91

省管县小计

326

扶沟县

32

西华县

40

商水县

30

沈丘县

44

郸城县

23

太康县

79

鹿邑县

34

项城市

44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