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公示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1-10-25 21:54:2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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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28号)要求下达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区、沈丘县、郸城县、项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共计2772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43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分配资金

备注

周口市合计

2772


周口市小计

2393


扶沟县

665


西华县

407


商水县

321


太康县

299


淮阳区

316


沈丘县

385


其中:郸城县

284


项城市

95

参照县

 


责任编辑:荆振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