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马剑平为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梁建松为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徐公轩为周口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唐峰为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晓炜为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明为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涛为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李晓炜的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华章的周口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刘德君为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宏伟为周口市商务局局长;
张翼飞为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国胜的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卢 明的周口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刘宏伟的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化苑卜为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高峰为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自成为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玉莹为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峰的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良孝的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修林的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闫国策的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
批准任命:
周威为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