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不似花香浓烈,苦中回甘的药香里,既是草木的芬芳,更是守护健康的安心味道。周口本草即将迎来法治润养——《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以小切口立法,共七章三十七条,从服务、传承、产业、保障四个维度赋能,让中医药在沙颍河畔惠及民生、飘香致远。
织密便民网络,让中医药服务触手可及
作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周口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将中医诊疗、养生保健服务精准送到群众家门口。在城镇,公立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培育特色专科;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区日趋完善,实现中西医诊疗无缝衔接。在乡村,标准化中医馆覆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补齐服务短板,针灸、推拿等康养服务随叫随到。
《条例》立足实际补短板、强弱项,针对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强化精准服务,将中医药融入慢病防控、养老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场景,并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用远程问诊、智慧中药房打破地域阻隔,让偏远乡村群众也能享受城区优质资源。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以特色方剂和诊疗技术为群众健康筑牢防线。
激活文化基因,让传统技艺薪火相传
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王氏秋梨膏,以精准中药配伍本地优质梨种,遵循古法慢火熬制,凭显著润肺功效享誉豫东。该项目第三代传人王华周表示,一个非遗项目在小圈子里影响力有限,走上产业化之路才会有更广泛的发展空间。《条例》精准锚定传承痛点,明确要求全面搜集整理民间验方、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稀缺资源,重点保护中医药老字号和民间诊疗技术,加强中医药文化古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遗存的保护、修缮、利用,守住文化根脉。
让传统技艺更好地传下去,既要守住文化根脉,更要做好普及传播。周口人民公园的中医夜市、项城市的中医药文化墙、郸城县才源求真小学学生学打八段锦……这些好的经验做法亟待法规予以固化。《条例》规定要加强中医药宣传普及,鼓励在各类场景开展科普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在不同群体、不同场景中流转传播,真正实现人尽皆知。
赋能产业升级,将特色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中医药长远发展离不开产业支撑。周口坐拥黄淮平原沃土,是中药材种植优势区。《条例》明确规定要因地制宜发展西红花、白术、蒲公英等道地和大宗中药材,以此提高种植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本土中药材从作物变身特色名片。
《条例》还规定要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将中医药企业纳入园区规划,目的是依托本土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带动技术研发与产业集聚,培育现代化中医药企业集群,推动产业补链强链,实现产业升级。
《条例》还提出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文旅、康养等产业融合,扶持建设中药材特色乡村,旨在推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让中医药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新引擎。
筑牢保障底线,让政策落地见实效
好政策落地需要全方位保障。《条例》聚焦经费、医保、人才、监管等环节,打出“组合拳”,为中医药发展筑牢根基。人才保障上,不仅支持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合作培育专业人才,更为民间技艺保护提供清晰规范的路径,破解人才短缺、传承断层难题。经费保障上,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减轻群众负担。监督管理上,要求完善中医药监督执法体制,配备执法人员,加强对中医技术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以及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管理,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制售假劣中药材等违法行为。
周口中医药传承人陈虹明说:“《条例》即将施行,让中医药从业者倍感振奋、充满信心,也为周口中医药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按下‘快进键’。接下来,我们将以《条例》为指引,深耕中医药传承创新,让道地药材、传统技艺更好服务群众健康,为周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记者 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