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0-11-23 17:27: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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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张某航

被申请人:周口市公安局城北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周公城北(侦)强戒决字﹝2020﹞XX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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