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太康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近日,该县对国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厂房出租,严查彻改企业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太康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下设4个国有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组,采取“领导+专家+执法+公安+纪检”联动方式,严格按照“四必”工作要求,做到所有厂区必进、所有企业必到、所有车间必查、所有设备必验,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做到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聚焦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采取关停或取缔措施,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生命线。
太康县对辖区33家国有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当前仍存在厂房土地的企业,澄清厂房内的租赁企业底数。针对存在厂房出租的企业,核查厂房内租赁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租行为,清退未登记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非法转让转包转租企业。
截至1月7日,太康县各行业监管部门共排查出一般隐患331处、重大事故隐患4处。其中,消防救援部门排查出消防隐患152处;应急管理部门排查出安全隐患148处(含重大隐患2处);市场监管部门排查出设备隐患11处(含重大隐患2处);住建部门排查存在建筑结构安全隐患24处,已全部采取封锁隔离措施;自然资源部门排查出违建简易铁皮房3处,已责令限期拆除。以上问题隐患均建立整改台账,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记者 王凯 通讯员 李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