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部门领导 |
通讯地址:周口市招商大厦A栋16楼 联系方式:8223657 传真:8263206 |
刘国庆 局长 |
办公时间 |
|
上午: 8:00 -12:00 下午:15:00 -18:00(夏季) 14:30 -17:30(冬季)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主要职责 |
|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六)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 (七)指导、管理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工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社会文物管理、文物科技保护和对外交流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九)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十)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重点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一)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责任;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关于职责分工。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节目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周口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管理。 |
|
内设机构 | |
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保护管理科、文物资源利用科、广播电视科、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