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颁发周口市第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周政〔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倾心倾力,投身创作,聚精会神锻造精品,创作出了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为表彰先进,鼓励我市文艺工作者再攀新高峰,市政府决定对周口市第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入选作品66件,入选作品79件颁发优秀成果奖。同时,对评选出的3个文艺工作先进单位和6个优秀组织奖进行表彰。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文艺作品。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精益求精,潜心磨砺,打造精品,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我市实现“满城文化半城水,内联外通达江海”的中原港城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周口市第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名单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