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周政办〔2010〕 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一日
周口市商务局
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文〔2009〕62号),设立周口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三)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四)加强外商投诉受理的职责。
(五)加强商务综合执法的职责。
(六)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七)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全市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畜禽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煤炭市场、特殊流通行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招商项目的收集、筛选,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介工作,统一组织全市重大招商活动,搞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查落实,考核、认定招商引资成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七)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的申报工作。
(九)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拟定我市反垄断相关政策,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审核和申报,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协调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组织申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研究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十五)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周口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六)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协调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会)河南分会周口支会和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8个内设机构。市招商服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和培训中心的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综合信息与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机关业务工作,参与重要商务活动;研究经济全球化、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式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拟订全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文秘工作,起草综合性工作安排、总结、报告及重要文件;负责商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对外宣传发布工作;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务系统信息化,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外商投诉受理中心)。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做好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负责申报管理国家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等; 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监督;负责监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市场秩序科(周口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商贸服务管理科。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和煤炭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九)市场运行调节科。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十)对外贸易科。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一)服务贸易科。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二)机电和科技产业科。拟订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协助企业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工作;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品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
(十三)内外商投资促进科。负责全市内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分析全市内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研究国家和省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内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招商网络建设;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等活动。
(十四)行政审批服务科(外商投资管理科)。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审定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工作;负责拍卖、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负责加油站建设及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审批、变更和年检。
(十五)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拟订我市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按有关规定对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十六)国际经贸关系科。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的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七)世界贸易组织与公平贸易科。负责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调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市内案件涉及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市内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八)经济技术协作科。拟订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协作规划;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洽谈活动;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指导全市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全市省外资金统计上报督察工作;负责签约项目履约情况的跟踪落实;负责外地驻周经贸机构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周口市招商服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十九)项目规划管理科。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我市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介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收集、整理、跟踪、服务、反馈和利用工作;负责周口市专业招商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网上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发布和管理工作。
(二十)招商一科。负责“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驻地招商和日本、韩国、新加坡及其港澳台地区客商的联络服务工作;收集整理上述地区的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管理外地常驻我市商务办事机构的核准业务。
(二十一)招商二科。负责“京津塘”、环渤海湾地区的驻地招商和欧美客商的联络服务工作;收集整理上述地区的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管理我市在外省市和国外派驻商务机构工作。
(二十二)督查考评科。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督查、落实,考核、认定全市招商引资成果,并提出奖惩意见。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2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工勤人员6名。市招商服务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市商务局行政编制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商务局挂周口市招商服务局的牌子。
(二)代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会)河南分会周口支会。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