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0-03-29 17:08:0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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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周政办〔2010〕 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一○年二月一日

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文〔2009〕62号),设立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

(三)增加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对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五)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生育政策执行和人口发展变化,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和信息综合,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工作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十一)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二)指导周口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奖励扶助工作科)

负责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拟定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建议;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贯彻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规章;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宣传教育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科(出生缺陷预防科)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管理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药具的中长期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

(八)人事科(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工勤人员3名。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