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构建“五位一体”
支持模式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 〔2016〕 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11月13日,河南省财政厅出台《构建“五位一体”支持模式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政、银、担、保、投”五位一体支农新模式。为确保“五位一体”支农新模式在我市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构建“五位一体”支持模式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予以转发,望认真抓好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五位一体”支农新模式对增加农业供给侧领域资金有效供给、解决财政支农问题、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五位一体”支农新模式摆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突出抓紧抓好。市政府成立落实“五位一体”支农新模式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五位一体”支农新模式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强化措施,完善机制,通过与中原农险公司的全面合作,加强与“五位一体”各合作方深入沟通和有效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016年12月13日
构建“五位一体”支持模式加快推进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构建与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相适应的“政、银、担、保、投”五位一体支持模式,经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 “五位一体” 支持模式对于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省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和粮食生产核心区,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总产连续5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实现十二连增, 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从农产品生产结构上看,我省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存在脱节现象,部分大宗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部分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能适应需求变化,农业生产结构性失衡问题日益凸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刻不容缓。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改变目前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的灵敏机制,提高农产品供给的有效性;要求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设施农业、 休闲农业等资本密集的现代农业新业态;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投入的调控引导作用,吸引、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从目前情况看,现行财政支农投入方式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资金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支农投入碎片化,专项资金“小、散、乱”,不能形成合力;行政性分配色彩浓,市场化手段运用不足,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率;财政金融政策配合不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面对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艰巨任务,财政部门要解放思想, 创新思路,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与金融的合作,发挥银行、担保、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的行业优势,构建“五位一体”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运作模式,使资金投放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有保有压、有所为有所不为,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的灵敏机制。
二、构建“五位一体”支持模式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扣制约农业提质增效、品牌建设、转型升级的关键问题,以增加农业供给侧领域资金有效供给为重点, 促进财政政策与银行、担保、保险、投资政策的有机融合,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任务
统等好政府和市场、当前和长远、力度和节奏的关系,通过构建“五位一体”支持模式,引导撬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我省农业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科学配置生产要素,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优化衣产品供给结构,延展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培育发展农业新业态。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性担保、保险、投资等政策手段, 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大政策效果。
发挥优势。强化政府与银行、担保、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的契约式合作,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以业务职能合理界定各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形成支持合力。
风险共担。根据各方功能定位约定风险分担比例,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分散融资和投资风险。
合作共赢。银行、担保、保险和投资等机构要创新产品,拓展业务领域;县(市)级政府要结合自身需要,积极对接,形成紧密的多方利益联结机制。
三、构建“五位一体”支持运作模式
密切“政、银、担、保、投”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和利益联结机制,以契约式合作方式明确各方的目标任务、责任义务和运行规则等,形成政府激励引领、银行信贷跟进、投资示范带动,担保、保险护航的合作模式。各方要在“五位一体”支持模式框架下,结合当地特点和业务实际,探索灵活搭配的组合方式,不断完善“政、银、担、保、投”五位一体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现形式。
(一)政府激励引领。省、市级财政部门综合运用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奖补等政策,支持银行、担保、保险和投融资机构开展业务。县(市)级财政部门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与银、担、保、投等机构共同承担风险,同时在项目储备、信用体系建设、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银行信贷跟进。银行运用小额信贷、扶贫开发、专项建设基金、产业发展等资金, 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提供优惠信贷产品。利用县级设立的风险补偿基金, 通过政策性担保、保险进行增信融资,放大6倍以上的信贷规模。
(三)投资示范带动。政府投融资机构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合作, 设立政府引导的产业投资基金,运用股权投资、参股经营等方式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提供投融资支持。拓宽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功能,增强服务能力。
(四)担保、保险护航。政策性担保机构、农业保险机构以最优惠的费率, 为从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保险支持。
四、构建“五位一体”支持模式的保障机制
(一)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分散在部门的相关专项资金,转变投入方式,变点对点补助为引导性扶持,财政直接补助专注于公益类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竞争性领域支农投资更多交由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保险机构,通过市场机制吸引、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提升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增强农业供给结构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省财政厅牵头建立工作联络机制, 定期召集相关机构研究“五位一体”支持模式建设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农业、扶资、金融等业务管理部门 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支持政策,发挥专业优势,为不断完善“五位一体”支持模式营造良好环境,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贯通、上下联动的财政支农工作机制。
(三)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改变过去由单家投融资担保机构承担全部代偿风险的做法,由县级政府(融资风险补偿金)、银行、担保、保险和投资机构按照约定比例分担风险;省、市级财政对代偿损失,按照有关规定从风险补偿基金中给予适当补偿。
(四)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以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任务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业务规模、放大倍数、费率成本、风险控制等考核指标,给予各方一定的经营风险容忍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适当奖励。继续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提高金融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