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日
周口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原则
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严抓治标、重在治本、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有效压减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坚持责任引领、齐抓共管。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责任、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增强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和“四个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区域性隐患等突出风险,推动解决电气、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和基层“小火亡人”等问题。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坚持信息支撑、提质增效。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市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坚持全民消防、增强意识。大力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培训重点人群。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统筹兼顾、夯实基础。坚持隐患整治与基层基础一体推进,针对消防安全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定出台具体制度规定,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县(市、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逐一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实施智能化管理,利用摄像头、违章电子提示屏等技防设备实行全时段监控。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县(市、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县(市、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并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要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人看管、合理规划建设停车位,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需要查询违法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建立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的逐项登记,设定明显警示标识、严格日常管理,对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的逐项登记并修复;四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电缆井及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井壁及检查门破损、井内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并整改;五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根据建筑规模,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县(市、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设立归口管理部门,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逐级逐岗细化消防管理职责;二是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达标要求职责及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逐步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突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应急处置能力等内容,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四是加强消防设施、餐饮场所、儿童活动场所、电影院等重点部位管控,实行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时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五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区分不同岗位及职责,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针对性消防培训,分楼层分区域建立应急执勤点和快速响应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达标率达到100%。(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石化周口分公司、中石油周口分公司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一是各县(市、区)加强电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治理,严查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不按标准或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线上、线下”电器产品流通场所监督检查和查处曝光力度;二是严格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三是社会单位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四是加强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老旧居民社区、城中村等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开展电气线路集中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督促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产品质量自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二是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加强日常巡查值守,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三是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村(居)委会加强日常检查,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6.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企业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员工集中宿舍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各级商务、供销、粮食、邮政部门加强归口管理的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类突出隐患问题;三是建立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四是乡镇(街道)组织对辖区物流网点、小仓储等场所开展排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2018〕1028号),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各乡镇(街道)、教育部门及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对隐患单位实施综合治理,跟踪整改情况;三是建立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究等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四是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县(市、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区域性隐患、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加强消防管理。20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风险治理。乡镇(街道)组织发动基层综治办、安监办、村(居)委会等对社区、村庄使用彩钢板的小场所、小单位进行排查治理;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文化广电和旅游、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分别对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治理,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其他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好新材料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贯彻,指导科学、安全、规范设置充电设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其他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县(市、区)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现象
1.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结合中央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明确消防管理职责,确定消防管理人员,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和奖惩措施,做深做细做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巡消、保消一体化”工作,加强巡防、保安队伍消防业务培训,推动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职责。(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火灾防范。针对居民住宅,充分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加大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力度,及时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车楼内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针对出租屋,组织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基层力量,排查摸清底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突出问题,并分类建立出租人、承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库,定点定时推送消防提示警示信息。针对沿街门店,按照消防安全示范街建设“五有、五无、五到位”的标准,推进社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督促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求,特别是住宿与经营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拆除影响逃生的固定设施,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时积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周口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2020年,教育体育、民政、文化广电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施工工地、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不合格消防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禁止使用不合格或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运行,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联席会议、日常巡查、分级约谈、预警提醒、年度考评等制度。教育体育、民政、文化广电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警务督察范围,推动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管和宣传教育。市、县两级每年举办行业部门负责人消防业务培训班。2020年,选取1至2个行业系统(民政、文物系统除外)打造示范标杆;2021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固化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补齐消防队站和市政消防水源缺口。坚持“多建站、建小站、织密点、点辐面、扫盲点”的思路,针对全市消防站设置“边缘化”“空心化”的问题,科学制定县(市、区)消防站补建规划。2020年,郸城县第二消防站完成装修,太康县第二消防站、商水县第二消防站建成投勤,川汇区银珠路消防站、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消防站主体完工,在淮阳、沈丘、扶沟、太康、商水5个县(区)的中心城区各建成1个模块化小型站。2021年,川汇区银珠路消防站、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成投勤,川汇区再建成1个模块化小型站。2022年,依托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完善水上消防站及训练设施建设。推进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在重点区域建设一批消防水鹤,推动未铺设供水管网的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消防救援装备升级。按照“固强补弱、提质增效”的思路,提高车辆装备的科技含量,新购车辆进口底盘比例不低于30%,更新淘汰服役年限达12年的车辆。2020年,市本级新购自装卸式模块车、排涝消防车各1台,水陆两栖车2台、普通水罐车11台(用于补助基层小型站),川汇区新购8吨泡沫车1台,淮阳区新购远程供水系统1套、54米登高平台车1台,项城市新购6吨水罐车2台,西华县新购60米高喷车1台,沈丘县新购泡沫车1台,扶沟县新购54米登高平台车1台,郸城县新购8吨泡沫车1台,太康县新购8吨泡沫车1台,鹿邑县新购32米高喷车1台,商水县新购54米登高平台车1台,经济开发区新购城市主战车1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购18吨水罐车、城市主战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各1台。2021年,市本级新购多剂联用举高车、泡沫车、水罐车(配齐常规器材)各1台,川汇区新购城市主战车1台,淮阳区新购大吨位水罐车1台,项城市新购泡沫车1台,西华县新购水罐车1台,沈丘县新购水罐车、泡沫车各1台,扶沟县新购城市主战车1台,郸城县新购水罐车1台,太康县新购泡沫车1台,鹿邑县新购8吨泡沫车1台,商水县新购水罐车1台,经济开发区新购大吨位水罐车1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购水罐车1台。2022年,市本级新购自装卸式模块车、排烟消防车、照明车各1台,川汇区新购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台,淮阳区新购水罐车1台,项城市新购高喷车1台,西华县新购城市主战车1台,沈丘县新购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台,扶沟县新购泡沫车1台,郸城县新购城市主战车1台,太康县新购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台,鹿邑县新购泡沫车1台,商水县新购城市主战车1台,经济开发区新购泡沫车1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购水罐车1台,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新购城市主战车1台。各普通消防站每年投入不少于50万元新购器材装备。(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能力和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政府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共享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平台对接。2022年底前,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流量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完成系统平台功能升级改造,实现火灾高危单位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并正常运行。同时,选取重点单位、重要场所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做法。(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
(八)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县(市、区)将消防安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体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制定出台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指导意见,按计划逐年推进落实。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科普教育行、暑期消防宣传教育、“开学第一课 消防大演练”等专题活动。社会单位将消防安全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打造网格化志愿消防服务阵地,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和第一书记”主题活动,开展基层网格员、村干部、种粮大户等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2021年,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社区民警、进城务工、农村留守、物业服务企业等人员培训。2022年,实现重点人群培训全覆盖。(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各级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基层网格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分步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相关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级各部门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市、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开展针对性治理排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市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级各部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督导考评,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层层传递压力,逐级推进任务落地。三年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落实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一案三查”,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